RFID呼吁標準出臺
2006-08-15 09:01 來源:互聯網周刊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當產業經濟逐漸形成規模的時候,標準已不僅僅只是一個涉及經濟層面的問題了
“置在我們身上的,已經有了兩張大網—互聯網和GPS,如果再有一張物聯網罩在我們頭上,信息真的要失控了。”國內一位標準方面的資深專家,面對國外RFID標準在國內的大勢推廣,無比擔憂。
國內的公眾開始廣泛關注RFID,主要源于四件事:麥德龍的“未來商店”、NPC(全國產品與服務統一代碼)的“意外休克”、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換發和《中國射頻識別(RFID)技術政策白皮書》的發布。四件事,一件比一件來得突然。仿佛一夜之間,老百姓猛然發現這個名字頗為生硬的RFID技術正一步步走進生活。
與一維條碼和二維條碼相比,RFID具有明顯的優勢。然而,由于這項并不成熟的技術背后蘊藏的巨大產業利益,世界各國對此都小心翼翼:一方面,加緊制定和完善本國的標準;另一方面,使用各種手段試圖把本國標準推廣到其它國家,成為國際標準。然而,由于現存相關標準之間缺乏達成一致的基礎,盡管世界五大標準組織都投入了大量精力,RFID在世界范圍內仍然看不到明顯的規模應用跡象。在我國,情況則更顯復雜。
標準危機
到過德國杜伊斯堡市的麥德龍“未來商店”的人,都會被現代化的技術手段帶來的便捷所征服。“該項目像一個服務于零售業的技術和流程相關的開發和創新的平臺。”有分析師如此評價。不過,這只是一個商店模型,一旦要在全行業或者全世界推廣,它們遇到的首要阻力就是標準不統一。就連“未來商店”的一位副總經理自己都承認,如果要形成大規模應用,至少需要5年到10年時間。
而在我國,關于RFID的標準問題更為復雜。制定和運行RFID標準方面國內存在兩個派別。一方是國標委直屬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旗下的中國物品編碼中心。早在2004年1月,中國物品編碼中心成為EPC Global授權的、國內惟一代理機構,負責EPC的注冊、管理和業務推廣。另一方是后來被叫停的NPC及其擁護者。關于EPC和NPC之間的紛爭以及目前的現狀,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各方當事人都三緘其口。然而,見證此次“事故”的業內人士大都持有相同的觀點,那就是各方利益的沖突直接導致了NPC標準的“意外死亡”。
當然,在國標委宣布重新修訂NPC和叫停電子標簽國家標準工作組之后,關于兩個標準之間的紛爭并未停止。一方面,中國物品編碼中心繼續履行作為“EPC Global授權的、國內惟一代理機構”的職責;另一方面,在2005年12月,信息產業部牽頭發起的電子標簽標準工作組宣布成立。而與此同時,民意的力量也開始顯現。在今年3月召開的兩會上,59位政協委員聯名提交了一份提案——《關于國家強制性標準全國產品與服務統一代碼(NPC)的推廣應用工作必須立即恢復的提議案》,其中寫道:國家信息安全高于一切,國家利益高于一切。
作為國標委2004年9月宣布解散的電子標簽國家標準工作組的組長,信息產業部電子工業標準化研究所副總工程師王立建對信產部的做法給予了充分肯定。王立建認為,在我國處理3G 的問題上,信息產業部已經作了一次很好的示范:在國際上已有兩個3G標準的基礎上,一定要有自己國家的標準;在自己國家的技術和標準成熟前,牢牢控制3G牌照的發放。
然而,所有的國家標準要由國標委制定和發布。如果信產部牽頭制定的電子標簽標準通不過國標委的審核,前景一樣堪憂。
不僅EPC Global,包括ISO在內的世界五大標準組織都在出面制定自己的RFID相關標準。并都試圖把自己的標準變為國際標準,在全世界范圍內推廣開來。毋容置疑,誰率先制定出完善的標準體系,誰的滲透力強,誰就能在未來的產業鏈條中占據制高點。而在今年6月9日,科學技術部等十五部委聯合發布的《中國射頻識別(RFID)技術政策白皮書》,讓堅持制定自己的RFID標準的人眼前一亮。
“如果我們自己不放棄自己的標準,沒有人能打敗我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標準化方面的專家這樣對記者說。
當然,在世界各國已經紛紛制定出自己的標準并大力對外推廣時,我們剛剛明白要制定什么樣的標準。按照《白皮書》的規劃:2006年至2008年為培育期,2008年至2012年為成長期。如果在這個期間內,國外RFID標準成功滲透進來,更重要的是,一旦國內大部分企業開始習慣使用,后果將不堪設想。“一旦邁出這一步,想回頭已不大可能。”王立建說。
成本與安全的不確定性
應用RFID技術,被提及最多的擔憂是成本問題。理由是,傳統的條碼只是印刷成本,小到可以忽略不計。而使用RFID技術,則要面對芯片、天線、讀取器等一系列新的成本問題,無論是從幾美元下降到1元人民幣,還是年內成本要降低至4角人民幣,真正使用起這種技術來,必然要有一方源源不斷地付出成本。
拿超市來說,超市要求供貨商在每一件商品上貼上電子標簽,但如果超市不提高采購成本,顯然這是供貨商最不愿意面對的現實。而超市提高采購成本,銷售價格必定提高,這又是消費者不愿意面對的現實。麥德龍的“未來商店”里,商品標簽成本現在都是麥德龍自己承擔。
當然,這些都不重要。一旦時機成熟,一旦RFID在物流和零售環節普及開來,必然要有人為此付出代價,同時也有人從中獲得收益。更重要的是,對用戶而言,由于RFID是一種“決裂性”的技術,并不是現有技術的擴展。要充分發揮RFID的數據管理能力優勢,必然要改變客戶原有的業務流程及操作。
ARC咨詢公司認為,在未來的RFID應用推廣過程中,各公司需要重點關心的問題將是:如何梳理用戶流程,真正管理并使用起RFID采集到的數據。但對于許多用戶來說,重新設計傳統的倉庫操作以適應RFID系統是非常困難的,因為在通常情況下,倉庫管理系統中的菜單、屏幕和程序等都是圍繞著人工處理開發的。
這種情況,直接導致了RFID應用的踟躕不前。如何處理現有技術系統與RFID系統之間的沖突,成為RFID在推廣過程中面對的最大阻力之一。就連EPC Global相關負責人也曾公開表示,現有條碼技術與RFID技術將長時間內共同存在,“30年或50年都沒問題”。然而,對任何一家超市而言,同時使用兩套識別系統都是不能忍受的。
如果用條碼技術就可以解決現有問題,誰會考慮給自己增加麻煩?
“對企業而言,如果不能看到效率提高和利潤增加,電子標簽技術再好,也不會有吸引力。”王立建認為,不僅國內,連國外也只在有限的行業和地區小規模試驗性應用,遠遠沒有達到規模應用的階段。“國內應用的一些領域,大都是跟成本無直接關系的領域,比如安全和社會管理等。”王立建說,“RFID進入物流領域還需要相當長的一段時間。”
而對于標簽內信息的安全問題,由于電子標簽具有可重復使用的特點,標簽內的信息有可能被惡意讀取或篡改。還有網絡安全問題,“圍繞讀取器的一切系統都是非常標準的因特網基礎設施。”RFID讀取器生產商ThingMagic的營銷副總裁Kevin Ashton說,“所以你會遇到跟在因特網上同樣的安全問題。”
信息產業部電子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蘭克研究中心楊艷秋說:“由于RFID的微型化、適形性及穿透性,以及主動標簽不可預測的電波發送信息、時間及區域,不僅有可能透露消費者購買的物品信息,甚至有可能侵犯消費者其他隱私權。”而這也對相關法律法規提出了新的需求。
話說回來,安全問題屬于技術的范疇,而任何一項技術都難言完善,只能在使用中逐漸改進。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在RFID產業的推動過程中,無論是美國、日本、韓國,還是歐盟,都在幾年前就制定好了推進RFID的相關策略。楊艷秋認為,政府在推動RFID產業化過程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是首先應用者或積極倡導者。不過,更重要的是,“要采取促進RFID研發與產業化的政策”,包括制定財稅、金融方面的優惠政策。
有專家指出,要把我國RFID標準推廣到其他國家,甚至成為國際標準,一條可行的道路是,政府出面首先要求與我國進行貿易的外國企業,使用符合我國RFID標準的電子標簽,“以夷制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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