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特醫食品最小銷售包裝應標注“小藍花”
2022-12-29 16:57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編:覃子喻
- 摘要:
- 《指南》中對涉及特醫食品標識的各項內容予以明確細化,將更好的指導幫助行業企業規范特醫食品標簽和說明書標注,也將有力推動特醫食品的科學使用和消費者的理性認知,減少市場銷售環節的宣傳不當行為,避免誤導消費者或讓消費者產生混淆。
據介紹,特醫食品是指為滿足進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礙、代謝紊亂或者特定疾病狀態人群對營養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專門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必須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的指導下使用。目前我國每年需要營養支持的臨床患者達上億人次。隨著我國經濟社會不斷發展,人民群眾健康需求的不斷提高以及老齡化社會群體的不斷增大,特醫食品產業正處于快速發展時期。
《指南》明確,特醫食品標識是指印刷、粘貼、標注或者隨附于特醫食品最小銷售單元的包裝上,用以辨識和說明食品基本信息、特征或者屬性的文字、符號、數字、圖案以及其他說明的總稱,包括標簽和說明書。《指南》系統歸納總結特醫食品標簽和說明書需要標示的13項內容,細化企業對產品名稱、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字體要求,明確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臨床試驗標注要求,提出了“警示說明和注意事項”內容字體和警示用語要求。
針對當前一些產品的主要展示版面標注內容繁多復雜,不利于消費者清晰識別問題,《指南》明確提出主要展示版面應標注的內容,首次提出特醫食品最小銷售包裝應標注特醫食品專屬標志“小藍花”,指出標志應標注在標簽主要展示版面左上角或右上角,可以按樣式等比例變化。非特醫食品不得冒用、盜用特醫食品標志。
北京協和醫院臨床營養科主任醫師陳偉表示,一個品類成熟的產品應該有屬于其自身的產品專屬標志。特醫食品標簽和說明書的規范標注,能更好的幫助消費者理解產品的特質,避免出現把特醫食品當成“神藥”的情況。同樣,對于醫生和臨床營養師也能更好的了解特醫食品的適用人群和范圍,推動特醫食品在臨床方面的規范化應用。
《指南》對特醫食品標簽和說明書的“禁止性要求”也做出了明確,包括“特效”“全效”等涉及虛假、夸大、違反科學原則的詞語,以及“預防”“治療”等涉及預防、治療疾病的詞語等共7項內容。《指南》還對企業在產品宣傳上的行為進行了約束,盡量避免誤導消費者行為的出現。
對此,中國營養保健食品協會執行副會長厲梁秋強調稱,特醫食品組成成分眾多復雜,更是直接影響到疾病狀態人群的健康安全。《指南》中對涉及特醫食品標識的各項內容予以明確細化,將更好的指導幫助行業企業規范特醫食品標簽和說明書標注,也將有力推動特醫食品的科學使用和消費者的理性認知,減少市場銷售環節的宣傳不當行為,避免誤導消費者或讓消費者產生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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