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者騙術多 QS標志水分有幾許
2005-08-31 00:00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ge yan
從9月1日起,國家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開始實施。《條例》規定對米、面等6大類工業產品實行許可證管理。日前,質監部門分別對生產領域和流通領域的食品狀況進行隨機抽查發現,一些生產者、經營者竟然不約而同地在欺騙消費者。
生產日期做手腳
對于肉制品、乳制品、飲料、調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餅干、罐頭、冷凍食品、速凍米面、膨化食品這新十類食品生產企業來說今年7月1日是一個“分水嶺”。7月1日之后生產的這十類食品,沒有QS標志嚴禁出廠銷售,而7月1日之前生產的這十類食品在保質期內,即使沒有QS標志也可以出廠銷售。這一規定使某飲料廠想起了“高招”,將還未生產的飲料生產日期全部標為“2005年6月29日”。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監督處副處長呂明波說,企業明知道今年7月1日之后生產的產品沒有QS標志禁止銷售,就冒充7月1日之前生產的,欺騙消費者。
QS標志隨意貼
按照規定,QS標志必須是由廠家通過質量認證后,在出廠前加印或加貼的,不應由售貨員加貼。24日,質監部門對市區部分超市和商場進行食品安全檢查,一超市的售貨員竟然隨時向熟食制品上加貼無編碼的QS標志。據售貨員講,這些QS標志是廠家給他們的。
執法人員表示,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在產品外包裝上不僅要加印或加貼QS標志,還會標明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編號,這個編號由Q、S兩個英文字母和12個阿拉伯數字組成。而在這些肉制品的包裝上沒有看到這個編號,這些食品涉嫌冒用QS標志,屬于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國家規定,從7月1日起,新十類食品必須加貼或加印QS標志方可銷售,而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9種生產日期為8月份的食品沒有QS標志仍在銷售。執法人員當即責令其將這些食品下架。
新《條例》處罰更嚴格
新《條例》規定對六大類產品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主要包括乳制品、肉制品、飲料、米、面、食用油、酒類等直接關系人體健康的加工食品;電熱毯、壓力鍋、燃氣熱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以及金融安全和通信質量安全的產品;保障勞動安全的產品等。
質監部門有關負責人講,這個《條例》帶有強制性,它的處罰力度變大了,將使食品安全問題得到更有效地管理,也將使執法部門對違規行為處罰依據更加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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