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總署公布出版政府獎評獎章程
2005-10-27 16:44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ge yan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性文藝新聞出版評獎管理辦法〉的通知》(廳字〔2005〕6號)、中宣部《關于中國出版政府獎的批復》(中宣辦發函〔2005〕68號)精神,新聞出版總署從2005年起設立“中國出版政府獎”。近日,總署下發通知,印發中國出版政府獎評獎章程,章程如下:
中國出版政府獎評獎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中國出版政府獎是根據《全國性文藝新聞出版獎管理辦法》,由新聞出版總署主辦的全國性獎項。
第二條 為保證中國出版政府獎評獎的公正性、科學性、權威性,特制定本評獎章程。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中國出版政府獎的各類子項獎。
第四條 設立中國出版政府獎的宗旨,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做到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傳播和積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質、有益于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先進文化,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
通過獎勵、表彰優秀出版物和在新聞出版領域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和優秀人物,促進新聞出版業的繁榮和發展,推動新聞出版工作更好地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
第五條 評獎活動要求真務實,做到公正、公平、公開,努力提高其科學性、權威性,使評選活動有利于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有利于繁榮出版事業和發展出版產業。
第六條 中國出版政府獎評獎范圍是:
1、由國家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新聞出版單位正式出版并公開發行的圖書、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網絡出版物;經印刷復制質檢部門檢測的優質印刷、復制品。
2、由國家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圖書、期刊、報紙、音像、電子及網絡出版單位,印刷、復制企業,發行企業, 版權機構,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含“掃黃打非”部門和新聞出版行政執法機構)及其他新聞出版企事業單位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先進單位和優秀人物。
第二章 獎項設置、評獎和頒獎
第七條 獎項和數額
中國出版政府獎設6個子項,獎勵數額共計200個。
(一)圖書獎數額60個
(二)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網絡出版物獎 數額20個
(三)畢昇優質印刷復制獎 (簡稱畢昇獎,下同)數額10個
(四)裝幀設計獎數額10個
(五)先進出版單位獎數額50個
(六)優秀出版人物獎 數額5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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