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各部門各單位出版社轉制后僅4家保留事業制
2009-05-25 09:50 來源:新華網 責編:陳良
【編者按:記者從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獲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于日前印發了《關于深化中央各部門各單位出版社體制改革的意見》,明確要求除人民出版社、民族出版社、中國盲文出版社、中國藏學出版社4家出版社保留事業體制外,其他經營性出版單位全部轉制為企業。】
【我要印】 《意見》提出,鼓勵擁有多家出版社的部門和單位,結合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整合出版資源,組建出版集團公司;鼓勵業務相近、資源相通的出版社,按照優勢互補、資源組合的原則,跨部門組建出版集團公司;鼓勵中央與地方國有文化企業對中央各部門各單位出版社進行重組或并購。
《意見》指出,轉制后的出版社,同一部門內組建的出版集團公司,主管主辦單位不變;跨部門組建的出版集團公司,根據資產規模和業務關系,另行確定主管主辦單位;由中央和地方出版集團公司重組或并購的出版社,主管主辦單位隨產權關系變更;不具備資產重組條件的出版社,轉為企業后主管主辦單位暫時不變。
業內人士預測,通過對出版資源的整合和調整,一批教育、科技、衛生、財經、文藝等大型專業出版集團公司將孕育而生,一批能代表國家水準的專、精、特、新的出版企業將脫穎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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