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華格記錄紙作出反傾銷復審初裁
2009-07-29 09:44 來源: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2008年10月29日,美國商務部對該案進行第2次反傾銷行政復審。2009年7月23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決定取消對上海聯立紙業有限公司(Shanghai Lian Li Paper Products Co., Ltd.)的第2次反傾銷行政復審。
美國對華格記錄紙作出反傾銷復審初裁。【我要印制圖】
【我要印】訊:2009年7月24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格記錄紙作出第2次反傾銷行政復審初裁,裁定中國涉案企業渡邊集團(The Watanabe Group) (包括渡邊紙制品(上海)有限公司(Watanabe Paper Product (Shenghai) Co., Ltd.)、渡邊紙制品(臨清)有限公司(Watanabe Paper Product (Linqing) Co., Ltd.)和渡邊紙制品(深圳)有限公司(Hotrock Stationery (Shenzhen) Co., Ltd.))的傾銷幅度均為258.21%。
2005年10月6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于中國的格記錄紙進行反傾銷調查,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48201020.20、48201020.30、48201020.40、48201020.50、48201020.60、48102250.44、48119090.90和48201020.10。2006年8月31日,美國商務部對該案作出反傾銷終裁,裁定中國涉案企業的傾銷幅度為78.39%~258.21%。
2008年10月29日,美國商務部對該案進行第2次反傾銷行政復審。2009年7月23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決定取消對上海聯立紙業有限公司(Shanghai Lian Li Paper Products Co., Ltd.)的第2次反傾銷行政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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