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節能減排:嚴格“上大壓小”
2009-08-06 10:23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配合此前出臺的《關于實施金太陽示范工程的通知》、《風電廠接入電網技術規定》等一系列新能源刺激政策的出臺,《安排》明確指出要擴大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規模,出臺推動太陽能光電技術在建筑領域應用的實施意見,實施好新建經濟適用房、廉租房、新農村農房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項目。
【我要印】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2009年節能減排工作安排》(下稱《安排》),決定繼續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新增中央投資、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和國外優惠貸款對節能減排的支持力度,并組織修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
上述文件透露,全國單位GDP能耗逐年逐季降低,2006年下降1.79%,2007年下降4.04%,2008年下降4.59%,三年累計下降10.1%,節能約2.9億噸標準煤。并且今年以來產業結構發生了一些積極變化。此前國家發改委在8月2日的公告顯示上半年全國單位GDP能耗下降3.35%。
不過,“GDP能耗的降低,甚至是產業結構的變化,恐怕還是因為經濟危機才產生的暫時現象。”復旦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系的教授戴星翼提醒。
在目前的節能減排工作基礎上,《安排》要求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對省級政府2008年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現場評價考核,評價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告,落實獎懲措施,實行嚴格的問責制。并且在2009年,通過實施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形成7500萬噸標準煤的節能能力;在“節能產品惠民工程”上通過財政補貼方式加大推廣力度。
而對于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從嚴控制其盲目擴張,2009年“上大壓小”的目標仍然是關停小火電機組1500萬千瓦,淘汰落后煉鐵產能1000萬噸、煉鋼600萬噸、水泥5000萬噸、造紙50萬噸、鐵合金70萬噸、焦炭600萬噸。根據此前發改委的統計,上半年已關停小火電機組1989萬千瓦,提前一年半完成“十一五”計劃關停任務。
《安排》同時要求完善節能減排法律法規體系,加快節約能源法和循環經濟促進法配套法規建設。研究起草排污許可證條例。盡快出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辦法、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條例。制訂電力企業節能降耗主要指標監管評價標準。
新能源發展是節能減排另一條路徑。
配合此前出臺的《關于實施金太陽示范工程的通知》、《風電廠接入電網技術規定》等一系列新能源刺激政策的出臺,《安排》明確指出要擴大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規模,出臺推動太陽能光電技術在建筑領域應用的實施意見,實施好新建經濟適用房、廉租房、新農村農房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項目。并在技術層面上推動電動汽車產業化,做好“金太陽”太陽能發電、大型超超臨界發電、有機廢水循環利用等技術的規模化推廣應用,加快風能資源的評估與開發。
不過戴星翼擔憂,“太陽能和風能泡沫化的傾向十分明顯,如果在搞新能源的過程中浪費了很多能源,那在節能減排上就反而適得其反了。”
【點擊查看更多精彩內容】
相關新聞: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