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碳交易:沒有定價權 淪為賣“碳”翁
2009-12-10 00:00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責編:肖慶
在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的爭論正在繼續。
“此次哥本哈根大會很可能只是簽訂一個框架性協議,后續發達國家如何對發展中國家進行資金支持,還需要進一步長時間的磋商。”某外資CDM咨詢公司相關負責人張明 (化名)說,中國在國際碳交易(CDM)市場上話語權不夠,國外近幾年來要求中國為減排加大投入的呼聲越來越高,這實際上是國外大企業為自身謀求最大利益。
哥本哈根氣候大會前幾天,在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第51次會議上,中國最終有10個風電CDM項目被拒絕,其余項目進入復審或修改階段。執行理事會給出的拒絕理由是,中國調低風電上網電價,可能會導致投資者改變投資動機。
這無疑是給中國碳交易市場敲響了警鐘。
“警鐘”響過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中國碳交易市場潛力巨大,但仍以CDM項目的場外交易為主,碳交易市場亟待完善,仍需破解多道難題。
國內首筆碳中和交易完成
11月17日,國內首筆碳中和交易悄然完成。上海濟豐紙業包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濟豐)向廈門赫仕環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廈門赫仕)購買了6266噸的碳排放量。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此次交易中,上海濟豐所買的6266噸碳排放量,全部來自于廈門赫仕在福建順昌洋口水電有限責任公司所開發的洋口水電站項目。
據了解,國內市場上每噸碳的交易價在1~3歐元,碳檢測費、交易費是購買費用的2倍以上。照此粗略估計,上海濟豐花費了2萬~6萬歐元。一家紙業包裝企業為何要花幾萬歐元為空氣埋單?
上海濟豐碳排放項目負責人孫蓓此前對媒體表示,為碳排放埋單,既體現了企業的社會責任,也是對未來的精心布局。
在國外,行業標準掌握在10%的企業手中,一旦它們建立起“低碳”標準,其他不能達標的企業將沒有出路,最終被淘汰出局。據上海濟豐相關人士透露,企業已有更大的計劃,明年起每年拿出150萬~200萬元,為全國各地子公司碳排放埋單。
眾多企業追逐CDM項目
張明所在的公司目前已經開發或協助開發了超過150個CDM項目,進入聯合國CDM項目開發20強。張明認為,中國企業布局低碳經濟,更像一個逐利的“土財主”,很多人對這個行業并不了解,就想掙錢,隨便找幾個人,弄點錢注冊一個公司,然后來做這個事情,結果很難將一個項目從頭做到尾。
張明表示,國際金融危機讓很多CDM咨詢機構轉行了,因為他們很多項目沒有注冊成功,資金得不到補充。“目前國內專門做CDM咨詢的估計有上百家,但真正有實力的不多。”國內企業的差距主要是對國內外特別是國際政策動向跟蹤不及時,且沒有一個合理的鏈條。
天壕節能科技有限公司CFO助理兼碳資產管理部經理彭芳菲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該公司從2007年就開始關注余熱發電方面的CDM開發。
“我們目前在做兩個項目,都是玻璃余熱發電的,本月將到發改委過會。”彭芳菲介紹,之所以做玻璃而不做水泥,是因為類似于水泥余熱發電這種成熟型且本身就能帶來利潤的項目,很難在聯合國EB(注冊審批機構)上通過。玻璃余熱發電由于技術難度較大,通過的幾率大一些。
據了解,CDM項目通過發改委的審定后,還需報聯合國EB核查,得到許可后,才有資格在國際碳交易市場上交易。
聯合國EB掌“裁決權”
彭芳菲介紹,今年6月,發改委曾對余熱發電CDM項目有一個指導價,約為8歐元/噸(一噸最低要賣8歐元),現在均價在9歐元/噸左右,目前公司裝機規模9MW的余熱發電年排量4.5萬噸,按8歐元/噸算,大概是300~400萬元。“收益還是很可觀的。”
不過,彭芳菲也表示,一個CDM項目的周期,從立項到最終通過聯合國審批,一般是18個月,“現在申請的項目越來越多,聯合國的審批越來越嚴,時間被拉得更長。”
張明也表示,在碳交易上,最難的程序是在EB那邊。“三天兩頭改規則,讓CDM項目的申請面臨很大的不確定性。”例如,上述中國的風電項目被暫停CDM的審批,EB的理由是“懷疑中國政府故意壓低電價,以便于企業申請CDM項目。”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正是意識到標準的重要性,北京環境交易所于今年9月推出了中國首個自愿減排“熊貓標準”,并擬在哥本哈根會議期間正式推出標準的公測版。北交所希望在未來兩年內,努力使“熊貓標準”得到國內外廣泛認可。
張明說,由于CDM項目是先確定買家,前期很多資金都是買家墊付,很多項目不是短時間內能申請成功,甚至可能遙遙無期。因此,規則的不確定性,有時候會讓賣家、咨詢機構、買家等白費工夫。
中國CDM市場前景不明
張明表示,現在的CDM市場步入了十字路口。《京都議定書》在2012年結束后,將會形成一個怎樣的新的碳交易規則,現在誰都無法確定。而且,新的交易規則肯定也需要進行長時間的磋商。
“現在中國的很多企業已經開始考慮是否要退出這一行業,因為前景十分不明朗。”張明說。
專注于CDM清潔發展機制的惠誠律師事務所田丹宇律師表示,中國現在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排放權供應國之一,卻沒有一個像歐美那樣的國際碳交易市場,不利于爭奪碳交易的定價權。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朱家賢表示,中國處于整個碳交易產業鏈的最低端。由于碳交易的市場和標準都在國外,中國為全球碳市場創造的巨大減排量,被發達國家以低價購買后,包裝、開發成價格更高的金融產品在國外進行交易。
對于未來的碳交易市場,張明表示,最重要的還是進一步確定市場秩序,要靠市場的自身來完善,有關部門只需給予一定的政策、資金扶持,將國內的碳交易市場平臺完全打造起來。
“可以嘗試把排放溫室氣體的指標分配到各家企業,企業如果超標排放,就需向其他擁有剩余排放指標的企業購買。有的企業排放指標不夠用,有的企業排放指標又用不完,碳交易市場可以為他們提供一個買賣排放指標的平臺。”田丹宇建議。
有專家指出,以后國內自身的碳交易市場發展將是一個絕對趨勢,因此,需要盡快完善國內的碳交易體系,讓市場充分活躍。
在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召開前期,中國政府承諾到2020年時單位GDP碳排放將比2005年減少40%到45%。對此,有專家指出,這個承諾為中國碳交易市場提供了新的契機,明年啟動國內碳交易市場的可能性將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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