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稱網售新書不低于8.5折
2010-01-11 09:41 來源:南方都市報 責編:涂運
- 摘要:
- 1月8日,醞釀已久的《圖書公平交易規則》(以下簡稱《規則》)通過國家相關部門的審議、修改后正式出臺。這個由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中國新華書店協會(以下簡稱圖書三協會)聯合制定發布的規定,一經公布就備受關注,特別是其中要求網上書店賣新書不得低于8.5折的規定更是引發爭議。
【CPP114】訊:新書出版1年以內必須按標價銷售,不得打折?網店銷售新書可略優惠,但不能低于8.5折?那以后到哪兒都買不到七折八折的新書了?……
1月8日,醞釀兩年的《圖書公平交易規則》正式出臺,其中關于新書不得打折、特別是網上書店賣新書也不得低于8.5折的規定引發網絡爭議,很多習慣在網上買書的網友表示不滿。有法律學者直指這一行規涉嫌違反《反壟斷法》。
1月8日,醞釀已久的《圖書公平交易規則》(以下簡稱《規則》)通過國家相關部門的審議、修改后正式出臺。這個由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中國新華書店協會(以下簡稱圖書三協會)聯合制定發布的規定,一經公布就備受關注,特別是其中要求網上書店賣新書不得低于8.5折的規定更是引發爭議。
《規則》目前只是行業規定,不具有法律效力,《規則》中稱對包括網上書店在內的所有圖書發行銷售企業具有“自律約束力”。
一般不許打折,最多只能8.5折
根據此次發布的《規則》有關促銷的規定,除了特殊情況,“新版圖書出版一年內,進入零售市場時,須按圖書標定的價格銷售,不得打折銷售。”
這里所指的特殊情況,包括機關團體采用競標方式采購、網上書店或會員制銷售等四類,即使在這些經銷商可以優惠促銷的情況下,“優惠價格不得低于版權頁定價的85%”。
這條“8 .5折”條款,甫一公布,就受到了多方質疑。隨著當當、卓越亞馬遜等網絡書店的崛起,網上購書正逐漸成為消費潮流,新華書店這樣的傳統書店承受著越來越大的生存壓力。此次交易規則中的“8.5折”規定,也被普遍認為是針對網絡書店“低價傾銷”而制定。
《規則》第30條規定,“本規則對全國從事圖書交易活動的供貨商、經銷商具有自律約束力”,
網友:九成反對“8.5折”
與國營圖書經銷商的叫好聲相比,作為消費者一方的網民對“8.5折”條款質疑頗多。規定公布后不久,國內知名的書友論壇“豆瓣”上很快就出現了《拒絕購買8.5折新書,堅決抵制,<圖書公平交易規則>》的帖子,與購書者切身利益相關的“8.5折”規定,讓很多網民直呼“莫名其妙”。
“書的價格那么高,不打折怎么讓大家都來讀書!”網友dechoz介紹說,“從來都只買7折以下的圖書,同一種書都會比較幾家網上書店,誰最便宜去誰家買。”
在很多網友看來,如果要采取行業干預的話,首先要規范的是圖書的定價,尤其是那些動輒上千元的精裝“四大名著”、“二十四史”等“裝飾類”書籍,“你就別跟我說版權了……憑什么賣這么貴,經常看到一些書店1折2折地賣,就知道這些書的利潤有多高。”
此外,還有很多跟帖者擔憂,過高的行業限定價格,很可能會促使人們去購買價格低廉的盜版書。“現在是買方市場,出這樣的規定,簡直就是間接支持盜版,書商估計又是第一個受害者”。
搜狐網在線調查顯示,參與調查的網友中有92.15%反對網上銷售不低于8.5折的規定,贊同的僅有4%。
業內人士:消費者需要慢慢適應
北京人天書店有限公司總經理施春生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透露,“目前折扣基本都在7 .0折-7.5折,如果規定提高折扣,執行起來難度可想而知。再比如一些大型書展已有不少年實行全場80%優惠,若改變折扣,如何讓讀者適應是一個問題。”
《出版營銷》雜志主編三石表示,行業協會等應負責向社會讀者做好宣傳工作。因為原來消費者7折從網上書店買書,還可以送貨上門,他們已經形成了這種消費模式,現在如果突然變了,消費者需要一個適應過程。
法律學者:涉嫌壟斷
更重要的是,這樣的規定還有違反《反壟斷法》的嫌疑。“這種規定實際上是一種違法行為,有關部門應該立即予以糾正。”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憲法行政法博士生張效羽在博客上分析評論說,根據《反壟斷法》相關規定,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以“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為內容的壟斷協議,而《規則》實際上就屬于行業協會組織、經營者(出版社)與交易相對人(書店)達成的有關限定向第三人(消費者)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8.5折)的協議,“這種協議,是壟斷協議,和前些年家電廠家與家電賣場達成的限價協議本質上無異。”
此外,按照《反壟斷法》第十六條的規定,“行業協會不得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從事本章禁止的壟斷行為”,圖書三協會的行為也正好是符合這條規定的主體。
盡管《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一條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排擠對手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但在他看來,8.5折的限價條款并不適用于此規定,因為每個商品的利潤率是不一致的,所以不可能對低價傾銷制定統一的標準。“當我們認為8.5折銷售是低價傾銷的時候,前提是圖書的利潤率就是15%,而這是非常荒謬的假設,有些暢銷書,其利潤率可能是30%,有些學術書籍其利潤率可能只是5%。一本書的利潤率是由市場前景和經營者自身經營水平等決定。這種通過某種普遍適用的規則的方式界定低價傾銷,實際上是無視市場經濟的法則。”
新聞背景
草案原無網店內容
新聞出版總署2007年底召集了全國60余家出版社社長、省新華書店經理到北京給《規則》草案提意見。據悉,當時參與討論的發行方中也有民營書店,比如廣東學而優;網上書店,比如當當網。
當時草案并沒有對網上書店新書銷售不得低于8.5折的限制,但據《中國新聞出版報》2007年12月10日報道,在討論會上,“大家認為,目前網上書店是業務管理的盲區,希望《規則》增加對網上書店約束的內容。”這一意見最終體現在了《規則》正式文本中。
險些具有法律效力
《規則》由新聞出版總署牽頭組織圖書三協會制定,以行規形式下發,并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不過《規則》的制定、修改等都是在新聞出版總署領導、審批下進行的。
據報道,為了提高《規則》的權威性和執行力度,新聞出版總署本來希望將《規則》作為《出版物市場管理條例》的附件頒布,那樣就成了法規的一部分。但是《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遲遲未能升格為《出版物市場管理條例》,那《規則》自然無法作為條例的附件出世,所以原定2008年初頒布的《規則》就一直拖了下來。
2010年1月8日《規則》最終還是以行規的形態出臺了,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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