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新政策本月出臺
2010-03-18 10:19 來源:北京文化創意網 責編:Victoria
- 摘要:
- 該文件就創新信貸產品、完善授信模式、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培育文化產業保險市場、營造包括貸款貼息、保費補貼、投資基金、風險補償基金、文化產權評估交易等配套機制,在多方面取得了突破。
【CPP114】訊:文化產業在2010年能否繼續顯示其巨大潛力,似乎已不是問號。
據文化部網站消息,由中宣部牽頭,文化部聯合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九部委共同制訂的《關于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將于本月出臺。
“文化產業的投融渠道,除了金融業的間接融資外,在股票債券市場上的直接融資以及債券市場的試水,在這個文件中都應該會有所體現。”中央財經大學文化創意研究院執行院長魏鵬舉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
文化產業“臨界點”
事實上,剛過完年,金融服務機構已為文化產業帶來了濃濃暖意。
近日,文化部與中國工商銀行簽署了“支持文化產業發展戰略合作協議”。按照協議,工商銀行將向文化產業優質企業的發展提供全面的金融創新產品和服務,重點支持符合《文化部文化產業投資指導目錄》鼓勵類行業的優質企業,通過提供并購貸款等產品服務推動文化企業重組并購和文化體制改革。
“目前,我國人均GDP已突破3000美元大關,已達到了文化產業爆發的臨界點,文化消費開始出現跳躍式的‘井噴’。文化產業的發展應獲得財政金融、稅收減免方面政策傾斜。”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統計局副局長葉青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去年,除了新聞出版總署與中國農業銀行和中國銀行各簽訂了戰略合作協議,分別獲得了500億元的意向性資金支持外,文化部也與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銀行簽訂了合作協議,涉及資金76.03億元;而中央財政對2008年國家重點出口文化企業獎勵5800萬元;許多地方設立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用于獎勵出口文化企業……
需建立評估體系
今年,文化部、新聞出版總署與更多銀行類金融機構的合作也在進一步拓展。文化部將充分利用各家銀行不同的業務側重和優勢,為文化企業提供多層次的融資服務。
“金融機構對于這些文化企業的支持條件中當然是需要其版權或者其他資產進行抵押的,現在各地的文化產權交易中心都在建設當中,這并不是什么新鮮事。”其中一家金融機構北京分行總經理曾告訴本報記者。
但對于金融機構,一個現實的問題就是,大多數文化企業都是盈利模式不明確的中小企業,其本身又缺少有形資本,金融機構自然要面對“無形資產難以評估、還款來源不明確”等問題。
即使是在文化產業中市場化程度最高的電影領域,將“版權”向銀行作為抵押從而獲得貸款的例子,也只限于中影、華誼等幾家電影巨頭。
“電影產業還有幾大導演支撐,對銀行還有吸引力,但對于大部分文化創意企業而言,幾乎是沒有領軍人物的,靠個人品牌去從銀行獲得金融支持還是有一定難度。很簡單的道理,一個人的創意的點子可能值500萬、1000萬的,在最初階段,這個該怎么去評估,現在很難去說明。另外就是現在的環境,盜版情況還是很嚴重。”云南省文化廳副廳長、文化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常務副主任范建華表示,“文化產品的附加值就是知識產權、智力投資,雖然現在有一些成功例子,這個評估體系該如何設立需要更為成熟的模式。目前,各地還是希望國家、省、地方能夠建立‘文化產業扶持基金’來解決文化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就2008年年底廣傳的“100億國家級文化產業扶持基金”的建立目前都還在醞釀當中,“畢竟,這還是需要一個總的管理者,不是一個部委能夠說了算的。”
在這種背景下,解決產權的問題還是主要的。
“指導意見”解決難題
就在去年年終,中國版權保護中心、上海文化產權交易所等五方共同發起設立“全國版權交易共同市場”,建立全國性版權交易協同型聯盟。
但一家評估機構認為,與別的產業相比較,文化產業投資的風險的確很大,目前該評估機構對文化產品的評估基本是聘請包括行業、金融業在內的幾十位專家得出一個風險測評,基本將風險降到最低。“中國的文化領域太龐大太厚重,并不是一些西方的經驗可直接借鑒的。版權的評估自然也是一樣的道理。”其董事長曾表示。
不過,對于此次由中宣部牽頭,文化部聯合財政部等九部委共同制訂的《關于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其中的一些指導意見還是能夠解決一些難題的。
該文件就創新信貸產品、完善授信模式、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培育文化產業保險市場、營造包括貸款貼息、保費補貼、投資基金、風險補償基金、文化產權評估交易等配套機制,在多方面取得了突破。
就文化產業的投融渠道,魏鵬舉認為,除了金融業的間接融資外,還有在股票債券市場上的直接融資以及債券市場的試水。“2009首都金融論壇”上,北京市委宣傳部副部長陳冬透露,北京市正研究論證發行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企業債券。“這種打包式的企業債券可能是未來文化企業在債券市場的主攻方向。畢竟這種模式中包含了有形資產,也降低了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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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文化產業的重要作用
據文化部網站消息,由中宣部牽頭,文化部聯合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九部委共同制訂的《關于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將于本月出臺。
“文化產業的投融渠道,除了金融業的間接融資外,在股票債券市場上的直接融資以及債券市場的試水,在這個文件中都應該會有所體現。”中央財經大學文化創意研究院執行院長魏鵬舉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
文化產業“臨界點”
事實上,剛過完年,金融服務機構已為文化產業帶來了濃濃暖意。
近日,文化部與中國工商銀行簽署了“支持文化產業發展戰略合作協議”。按照協議,工商銀行將向文化產業優質企業的發展提供全面的金融創新產品和服務,重點支持符合《文化部文化產業投資指導目錄》鼓勵類行業的優質企業,通過提供并購貸款等產品服務推動文化企業重組并購和文化體制改革。
“目前,我國人均GDP已突破3000美元大關,已達到了文化產業爆發的臨界點,文化消費開始出現跳躍式的‘井噴’。文化產業的發展應獲得財政金融、稅收減免方面政策傾斜。”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統計局副局長葉青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去年,除了新聞出版總署與中國農業銀行和中國銀行各簽訂了戰略合作協議,分別獲得了500億元的意向性資金支持外,文化部也與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銀行簽訂了合作協議,涉及資金76.03億元;而中央財政對2008年國家重點出口文化企業獎勵5800萬元;許多地方設立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用于獎勵出口文化企業……
需建立評估體系
今年,文化部、新聞出版總署與更多銀行類金融機構的合作也在進一步拓展。文化部將充分利用各家銀行不同的業務側重和優勢,為文化企業提供多層次的融資服務。
“金融機構對于這些文化企業的支持條件中當然是需要其版權或者其他資產進行抵押的,現在各地的文化產權交易中心都在建設當中,這并不是什么新鮮事。”其中一家金融機構北京分行總經理曾告訴本報記者。
但對于金融機構,一個現實的問題就是,大多數文化企業都是盈利模式不明確的中小企業,其本身又缺少有形資本,金融機構自然要面對“無形資產難以評估、還款來源不明確”等問題。
即使是在文化產業中市場化程度最高的電影領域,將“版權”向銀行作為抵押從而獲得貸款的例子,也只限于中影、華誼等幾家電影巨頭。
“電影產業還有幾大導演支撐,對銀行還有吸引力,但對于大部分文化創意企業而言,幾乎是沒有領軍人物的,靠個人品牌去從銀行獲得金融支持還是有一定難度。很簡單的道理,一個人的創意的點子可能值500萬、1000萬的,在最初階段,這個該怎么去評估,現在很難去說明。另外就是現在的環境,盜版情況還是很嚴重。”云南省文化廳副廳長、文化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常務副主任范建華表示,“文化產品的附加值就是知識產權、智力投資,雖然現在有一些成功例子,這個評估體系該如何設立需要更為成熟的模式。目前,各地還是希望國家、省、地方能夠建立‘文化產業扶持基金’來解決文化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就2008年年底廣傳的“100億國家級文化產業扶持基金”的建立目前都還在醞釀當中,“畢竟,這還是需要一個總的管理者,不是一個部委能夠說了算的。”
在這種背景下,解決產權的問題還是主要的。
“指導意見”解決難題
就在去年年終,中國版權保護中心、上海文化產權交易所等五方共同發起設立“全國版權交易共同市場”,建立全國性版權交易協同型聯盟。
但一家評估機構認為,與別的產業相比較,文化產業投資的風險的確很大,目前該評估機構對文化產品的評估基本是聘請包括行業、金融業在內的幾十位專家得出一個風險測評,基本將風險降到最低。“中國的文化領域太龐大太厚重,并不是一些西方的經驗可直接借鑒的。版權的評估自然也是一樣的道理。”其董事長曾表示。
不過,對于此次由中宣部牽頭,文化部聯合財政部等九部委共同制訂的《關于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其中的一些指導意見還是能夠解決一些難題的。
該文件就創新信貸產品、完善授信模式、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培育文化產業保險市場、營造包括貸款貼息、保費補貼、投資基金、風險補償基金、文化產權評估交易等配套機制,在多方面取得了突破。
就文化產業的投融渠道,魏鵬舉認為,除了金融業的間接融資外,還有在股票債券市場上的直接融資以及債券市場的試水。“2009首都金融論壇”上,北京市委宣傳部副部長陳冬透露,北京市正研究論證發行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企業債券。“這種打包式的企業債券可能是未來文化企業在債券市場的主攻方向。畢竟這種模式中包含了有形資產,也降低了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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