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過度包裝:低碳經濟的里程碑
2010-04-20 00:00 來源:食品商務網 責編:Quincy
- 摘要:
- 商品的過度包裝,首先帶來的問題就是包裝廢棄物對環境所造成的污染。據有關資料顯示:截止至2009年,我國包裝業企業已超過25000家,年產量約3000多萬噸。由于70%以上的商品包裝為一次性用品,使用后即變為包裝廢棄物。因此,僅去年我國668座城市產生的8000萬噸生活垃圾中,有30%是包裝廢棄物,即每年產生約2400萬噸包裝廢棄物,較2008年增長約12%。
【CPP114】訊:中國是禮儀之邦,每逢節日,親朋好友間相互贈送禮品是社交活動中必不可少的環節之一,因此商品的過度包裝所造成的資源浪費與環境污染也成為了我國亟待解決的問題。
中秋佳節是我國的傳統節日,在這一天人們最主要的活動就是吃月餅。然而,隨著近年來經濟的快速發展,月餅的包裝越來越精美,價格也是水漲船高,幾塊月餅竟然賣到幾萬元甚至是幾十萬元。“天價月餅”與“豪華禮盒”不斷推陳出新,不僅使節日本身變了“味道”,豪華的包裝在廢棄后更是造成了嚴重的資源浪費與環境污染。早在2005年9月2日,國家質檢總局與國家標準委就發布了月餅的國家強制性標準——《月餅》(GB 19855-2005),標準中明確規定月餅包裝要求選擇可降解或易回收,符合安全、衛生、環保要求的材料,包裝成本應不超過月餅出廠價格的25%,單粒包裝的空位應不超過單粒總體容積的35%,單粒包裝與外盒包裝內壁及單粒包裝間的平均距離應不超過2.5cm。標準實施以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市場上的“天價月餅”已基本不見了蹤影。但是,其他商品,尤其是食品與化妝品的過度包裝問題,也漸漸凸顯出來。
為解決我國經濟增長與資源環境間的矛盾,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上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并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循環經濟促進法》綜合體現了促進經濟增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以及保護和改善環境的目的價值;明確了政府的責任與企業的責任;通過預防優先與綜合治理相結合的方式,指出了減量化、再利用和資源化是發展我國循環經濟的必要措施。但是,《循環經濟促進法》僅僅對于循環經濟的主要環節和主要方面提出了一些原則性的要求,對于一些諸如如何遵守、如何鼓勵、如何追究責任等問題,并沒有進一步明確。因此,該法只是一部促進我國循環經濟發展的基本法,如不能設立詳細的規章與其銜接,那么,這部法律將缺乏有力的可監督性與可執行性。
為推動我國食品及化妝品生產企業減少商品中的消耗,推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由國家質檢總局與國家標準委共同發布的國家強制性標準《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09)于2009年3月31日發布,并定于今年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標準對于飲料、酒、糕點、糧食、保健品、化妝品及其它食品的包裝空隙率、成本及層數都分別做出了明確的限制說明。其中包裝層數統一要求不可超過3層,糧食的包裝不得超過2層;成本除初始包裝之外的所有包裝成本的總和不應超過商品銷售價格的20%,其中商品銷售價格的核定以商品制造商與銷售商簽訂的合同銷售價格或以該商品的市場正常銷售價格計算;由于商品種類的不同,空隙率的要求略有不同,如飲料和酒的最大空隙率為55%,糕點的最大空隙率為60%,化妝品的最大空隙率為50%,糧食的最大空隙率為10%等,但是所有食品和化妝品的最高空隙率不得超過60%。因此,這也是我國繼頒布《循環經濟促進法》后,為推動循環經濟發展,建設低碳經濟所邁出的重要一步。
“過度”問題一大堆
商品的過度包裝,首先帶來的問題就是包裝廢棄物對環境所造成的污染。究其原因,由于包裝材料的種類繁多,涵蓋紙類、塑料、金屬、玻璃、陶瓷、木材及復合材料等。
商品的過度包裝,首先帶來的問題就是包裝廢棄物對環境所造成的污染。據有關資料顯示:截止至2009年,我國包裝業企業已超過25000家,年產量約3000多萬噸。由于70%以上的商品包裝為一次性用品,使用后即變為包裝廢棄物。因此,僅去年我國668座城市產生的8000萬噸生活垃圾中,有30%是包裝廢棄物,即每年產生約2400萬噸包裝廢棄物,較2008年增長約12%。
僅以北京為例,自2003年以來,北京城市固體生活垃圾增長率均在10%以上,并呈現逐年走高的趨勢。據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去年的統計,北京市每天產垃圾1.84萬噸。按照這個數字計算,北京市平均每天產生的包裝廢棄物就達5540噸,且每逢節日,都是包裝廢棄物產生的高峰期。
大量產生的包裝廢棄物又是如何被處理的呢?根據目前的數據顯示,80%的包裝廢棄物與生活垃圾一起被送往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2008年,我國耕地面積18.3億畝,而垃圾堆存侵占的總面積已達75萬畝耕地,相當于每萬畝耕地就有3.75畝用來堆放垃圾。這些被填埋的包裝廢棄物,不僅需要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能夠分解,更為嚴重的是,許多廢棄物中的有毒化學成分和金屬材料,如果處理不當,會對大氣、土壤以及地下水造成嚴重污染。
大量包裝廢棄物的產生,也使我國的垃圾填埋場處于超負荷運轉狀態,設計處理能力已經遠不能滿足城市化建設進程對垃圾處理的需求。以北京安定填埋場為例,該填埋場共三期工程,設計日填埋能力約1400噸,而實際每天要填埋來自宣武區、豐臺區以及大興區的垃圾近3000噸,超過日處理能力一倍之多。
如不能徹底解決包裝的“減量化”問題,那么我國的生活垃圾處理就無從談起;如不能盡快遏制商品的過度包裝,那么未來的幾年內,“垃圾包圍城市”將成為困擾我國經濟發展的一大困境。
過度包裝除帶來了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之余,還造成了大量的資源浪費。根據2009年的統計結果,在我國生產的約3000萬噸包裝制品中,除紙箱、啤酒瓶、塑料周轉箱等回收情況較好外,其余產品回收率都相當低,整個包裝行業的平均回收率僅為20%。據初步估計,每年全國包裝廢棄物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可利用而未利用的廢棄資源價值達300億元。
究其原因,由于包裝材料的種類繁多,涵蓋紙類、塑料、金屬、玻璃、陶瓷、木材及復合材料等。為防止產品損壞,不少產品的包裝中還有大量的緩沖材料和填充料,如發泡塑料、海綿、碎紙等。按包裝品的形態,包裝廢棄物又可分為:袋、盒、瓶、罐、桶、箱等。因此,如果不能從源頭進行分類,那么包裝廢棄物的回收率難以保證。減少過度包裝,實現包裝廢棄物的回收與循環利用,也將成為我國解決垃圾問題,實現循環經濟的必要措施。
《循環經濟促進法》的頒布與實施,邁出了我國發展循環經濟,建設低碳經濟的第一步。《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09)標準的發布與實施,也正是我國為將《循環經濟促進法》落在實處所進行的重要嘗試。有理由相信,《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條例》,這部耗費了大量心血的法規也必將使我國的循環經濟建設邁向一個新的臺階。
中秋佳節是我國的傳統節日,在這一天人們最主要的活動就是吃月餅。然而,隨著近年來經濟的快速發展,月餅的包裝越來越精美,價格也是水漲船高,幾塊月餅竟然賣到幾萬元甚至是幾十萬元。“天價月餅”與“豪華禮盒”不斷推陳出新,不僅使節日本身變了“味道”,豪華的包裝在廢棄后更是造成了嚴重的資源浪費與環境污染。早在2005年9月2日,國家質檢總局與國家標準委就發布了月餅的國家強制性標準——《月餅》(GB 19855-2005),標準中明確規定月餅包裝要求選擇可降解或易回收,符合安全、衛生、環保要求的材料,包裝成本應不超過月餅出廠價格的25%,單粒包裝的空位應不超過單粒總體容積的35%,單粒包裝與外盒包裝內壁及單粒包裝間的平均距離應不超過2.5cm。標準實施以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市場上的“天價月餅”已基本不見了蹤影。但是,其他商品,尤其是食品與化妝品的過度包裝問題,也漸漸凸顯出來。
為解決我國經濟增長與資源環境間的矛盾,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上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并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循環經濟促進法》綜合體現了促進經濟增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以及保護和改善環境的目的價值;明確了政府的責任與企業的責任;通過預防優先與綜合治理相結合的方式,指出了減量化、再利用和資源化是發展我國循環經濟的必要措施。但是,《循環經濟促進法》僅僅對于循環經濟的主要環節和主要方面提出了一些原則性的要求,對于一些諸如如何遵守、如何鼓勵、如何追究責任等問題,并沒有進一步明確。因此,該法只是一部促進我國循環經濟發展的基本法,如不能設立詳細的規章與其銜接,那么,這部法律將缺乏有力的可監督性與可執行性。
為推動我國食品及化妝品生產企業減少商品中的消耗,推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由國家質檢總局與國家標準委共同發布的國家強制性標準《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09)于2009年3月31日發布,并定于今年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標準對于飲料、酒、糕點、糧食、保健品、化妝品及其它食品的包裝空隙率、成本及層數都分別做出了明確的限制說明。其中包裝層數統一要求不可超過3層,糧食的包裝不得超過2層;成本除初始包裝之外的所有包裝成本的總和不應超過商品銷售價格的20%,其中商品銷售價格的核定以商品制造商與銷售商簽訂的合同銷售價格或以該商品的市場正常銷售價格計算;由于商品種類的不同,空隙率的要求略有不同,如飲料和酒的最大空隙率為55%,糕點的最大空隙率為60%,化妝品的最大空隙率為50%,糧食的最大空隙率為10%等,但是所有食品和化妝品的最高空隙率不得超過60%。因此,這也是我國繼頒布《循環經濟促進法》后,為推動循環經濟發展,建設低碳經濟所邁出的重要一步。
“過度”問題一大堆
商品的過度包裝,首先帶來的問題就是包裝廢棄物對環境所造成的污染。究其原因,由于包裝材料的種類繁多,涵蓋紙類、塑料、金屬、玻璃、陶瓷、木材及復合材料等。
商品的過度包裝,首先帶來的問題就是包裝廢棄物對環境所造成的污染。據有關資料顯示:截止至2009年,我國包裝業企業已超過25000家,年產量約3000多萬噸。由于70%以上的商品包裝為一次性用品,使用后即變為包裝廢棄物。因此,僅去年我國668座城市產生的8000萬噸生活垃圾中,有30%是包裝廢棄物,即每年產生約2400萬噸包裝廢棄物,較2008年增長約12%。
僅以北京為例,自2003年以來,北京城市固體生活垃圾增長率均在10%以上,并呈現逐年走高的趨勢。據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去年的統計,北京市每天產垃圾1.84萬噸。按照這個數字計算,北京市平均每天產生的包裝廢棄物就達5540噸,且每逢節日,都是包裝廢棄物產生的高峰期。
大量產生的包裝廢棄物又是如何被處理的呢?根據目前的數據顯示,80%的包裝廢棄物與生活垃圾一起被送往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2008年,我國耕地面積18.3億畝,而垃圾堆存侵占的總面積已達75萬畝耕地,相當于每萬畝耕地就有3.75畝用來堆放垃圾。這些被填埋的包裝廢棄物,不僅需要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能夠分解,更為嚴重的是,許多廢棄物中的有毒化學成分和金屬材料,如果處理不當,會對大氣、土壤以及地下水造成嚴重污染。
大量包裝廢棄物的產生,也使我國的垃圾填埋場處于超負荷運轉狀態,設計處理能力已經遠不能滿足城市化建設進程對垃圾處理的需求。以北京安定填埋場為例,該填埋場共三期工程,設計日填埋能力約1400噸,而實際每天要填埋來自宣武區、豐臺區以及大興區的垃圾近3000噸,超過日處理能力一倍之多。
如不能徹底解決包裝的“減量化”問題,那么我國的生活垃圾處理就無從談起;如不能盡快遏制商品的過度包裝,那么未來的幾年內,“垃圾包圍城市”將成為困擾我國經濟發展的一大困境。
過度包裝除帶來了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之余,還造成了大量的資源浪費。根據2009年的統計結果,在我國生產的約3000萬噸包裝制品中,除紙箱、啤酒瓶、塑料周轉箱等回收情況較好外,其余產品回收率都相當低,整個包裝行業的平均回收率僅為20%。據初步估計,每年全國包裝廢棄物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可利用而未利用的廢棄資源價值達300億元。
究其原因,由于包裝材料的種類繁多,涵蓋紙類、塑料、金屬、玻璃、陶瓷、木材及復合材料等。為防止產品損壞,不少產品的包裝中還有大量的緩沖材料和填充料,如發泡塑料、海綿、碎紙等。按包裝品的形態,包裝廢棄物又可分為:袋、盒、瓶、罐、桶、箱等。因此,如果不能從源頭進行分類,那么包裝廢棄物的回收率難以保證。減少過度包裝,實現包裝廢棄物的回收與循環利用,也將成為我國解決垃圾問題,實現循環經濟的必要措施。
《循環經濟促進法》的頒布與實施,邁出了我國發展循環經濟,建設低碳經濟的第一步。《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09)標準的發布與實施,也正是我國為將《循環經濟促進法》落在實處所進行的重要嘗試。有理由相信,《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條例》,這部耗費了大量心血的法規也必將使我國的循環經濟建設邁向一個新的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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