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第三方支付新政
2010-07-05 11:51 來源:ft中文網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第三方支付禁令除了讓我們認識到支付行業的商業環境變化之外,更給予我們如何應對此類政策,甚至如何選擇所從事的或所投資的行業,很多的啟發。正如洪水來襲,富了造船人。如果第三方支付企業能夠找到可靠的渡河船,說不定可以搶得先機,拿到許可證,不僅化險為夷,而且說不定還能成為行業整合的急先鋒。
【CPP114】訊:中國人民銀行2010年6月21日發布央行令,制定并出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或“第三方支付禁令”),規范非金融機構支付業務,《辦法》于2010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規定,非金融機構提供支付服務,應當依據本辦法規定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成為支付機構。支付機構依法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督管理。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支付業務。《辦法》限定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范圍較廣,包括網絡支付、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以及央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其中網絡支付行為包括貨幣匯兌、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
在《辦法》公布的當天下午,我就收到兩家網絡支付企業的咨詢電話,關注自己企業是否需要申請《支付業務許可證》。很顯然,為數不少的第三方支付企業受到了《辦法》的嚴重沖擊。對于數量眾多的資金實力不足的中小型支付企業,更可謂是滅頂之災,接下來的道路無非是四種選擇,最理想的是融資或追加投資,申請支付許可證;其次,希望能被一些大的機構兼并,但在這種情況下,是不可能賣一個好價錢的;再次是在冒險活動于灰色地帶,繼續支撐,但很難發展壯大;最壞的結局就是被迫關閉。同時受到不利影響的還包括了預付卡業務,這條政策的影響甚至可能更大,因為預付卡的使用已經是各行各業非常普遍的做法。
類似支付禁令這樣影響行業命運的文件,并非第一次出現,相反可以說是時常有之。比如在網絡視頻行業,2007年12月20日,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發布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要求所有從事互聯網視頻業務的企業必須取得“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其門檻,除一千萬注冊資本的要求外,“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單位”的資格要求,讓很多民營企業難以跨越,這曾一度讓很多從事互聯網視頻業務的網站遭受滅頂之災。
第三方支付禁令除了讓我們認識到支付行業的商業環境變化之外,更給予我們如何應對此類政策,甚至如何選擇所從事的或所投資的行業,很多的啟發。
首先,類似于第三方支付禁令這樣的法規,時刻提醒著我們,即便我們認為中國已經大體步入市場經濟的軌道,但中國的市場經濟仍然是管制經濟,沒有走出新中國最早的經濟領導人陳云提出的鳥籠經濟的范疇。大家時刻不要忘記我們身處籠子之中,如果觸碰鳥籠,必然撞得頭破血流;相反,只要碰不到籠子,就可以自由自在飛翔。市場經濟改革,不過是把籠子的邊界不斷擴大,但籠子始終都在,而且更需要注意的是,這個籠子還是不斷變化的,看似稀疏的鐵絲網,可能隨時會有新的政策補上。之前《支付結算管理辦法》(銀發[1997]393號)曾經有過規定,銀行是支付結算和資金清算的中介機構。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其他單位不得作為中介機構經營支付結算業務。這就相當于行業的大籠子,但無非對網絡支付等新形式未做詳細規定,而第三方支付禁令就是填補政策稀疏地帶的新的鐵絲網。如果從事相關業務的公司自以為可以突破鳥籠,另辟天地,那就會撞得頭破血流。因此,《辦法》給我們的啟示之一就是一定要認清自己活動范圍的邊界。
其次,對于外資或民營資本而言,特別是民營資本,選擇行業時,應當有清醒的認識,對于在當前中國社會和經濟環境下,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應當有冷靜的判斷。從體制而言,中國經濟仍然是公有制為主體的經濟,國家對國有經濟的定位非常明確,就是控制國民經濟命脈和關鍵領域,因此,民營企業不要試探和觸碰國有經濟的核心利益。《支付結算管理辦法》(銀發[1997]393號)曾經明確告訴過我們,銀行是支付結算和資金清算的中介機構。這塊領地是銀行的,而銀行業除了有歷史淵源的民族資本,如中信、民生等,基本是國有壟斷經營的。支付結算作為銀行的核心業務,利潤固然豐厚,但并非是一般民營可以輕易涉足的領地。藍世利做航空破產了、龔家龍做石油導致人財兩空,無數個國進民退的實例告訴我們同一個道理,這個道理在第三方支付禁令這里再次得到印證,這就是《辦法》給我們第二個啟示,利潤高的不一定是好的行業,它只能博塊錢,而如果看長遠的話,一般的民資,還是選擇不觸碰國有經濟核心利益的(諸如生活消費品等)領域,才是明智的做法。
再次,每次行業整合提示我們注意同一個現象,那就是,中國幾乎各產業的集中度,除石油等極個別特殊領域,都存在過低的現象。因此,當前以及未來很長一段時間,中國行業整合的著力點在于提高行業集中度,而不是反壟斷。2007年出臺的《反壟斷法》基本上還是對付外資控制中國產業的工具,在很長一段時間,還不會用于國內的產業上面。相反,用得更多的可能是保護大企業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辦法》也印證了這一判斷,對于像支付寶這樣通過迅速擴張市場份額發展壯大起來的支付公司而言,《辦法》不僅不是利空,反而是重大利好。像支付寶這樣的企業完全符合取得許可證的門檻,同時,《辦法》給大的支付企業進行行業整合提供了絕佳的幫助,簡直就是一個大大的政策紅包。這就告訴我們,當前及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在所處行業集中度低的企業發展上,仍然是大即是美,快即是王。
此外,如果我們關注每次的行業政策或其他政策變化,我們會注意到,基本上每項重大政策都有一個釋放期。在政策出臺之前,都會提前釋放信息,并在行業協會等各個領域經過反復醞釀,而即便政策公布,也會留有一段時間,再正式生效。第三方支付禁令同樣也并非突然襲擊,相反,很長一段時間就不斷從各方面釋放消息,而且也經過了行業征求意見等環節,同時,即便公布,也留有三個月的生效期。這又提示企業,對所處的行業政策可能的變化信號,一定要善于捕捉,提前做出準確預判,充分利用政策釋放期,這不但能給自己企業的調整贏得時間,而且給企業如何更好地占據行業位置提供參考。
最后,我們還應當辯證地看待一個新政策的出臺。首先不確定性才是真正的風險,當一個行業處在法律上的模糊地帶,長期處于不確定狀態,反而是最大的風險,從這個意義上,即便是壞的政策,只要能提供一種確定性,都是有益處的。此外,在面對一項新政策時,應學會面對不利形勢尋找生存發展的可能機會。《2012》中世界末日來了,仍然有人活下來,而且活下來的仍然有平民。《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頒布后,行業內一片哀鳴。但目前經過電總局批準,全國已經有超過180家互聯網站和單位獲得了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雖然未經準確統計,但估計并非全部為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輸入“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可以百度出上百家代為辦證的公司。正如洪水來襲,富了造船人。如果第三方支付企業能夠找到可靠的渡河船,說不定可以搶得先機,拿到許可證,不僅化險為夷,而且說不定還能成為行業整合的急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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