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熱議電子書產業:有規矩 成方圓
2010-10-24 11:35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網/報 責編:Sunny
- 摘要:
- 10月9日,新聞出版總署頒布了《關于發展電子書產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里明晰了電子書的定義以及電子書產業發展的意義,提出要始終把發展電子書產業作為第一要務,并為電子書產業發展提供保障。
【CPP114】訊:10月9日,新聞出版總署頒布了《關于發展電子書產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里明晰了電子書的定義以及電子書產業發展的意義,提出要始終把發展電子書產業作為第一要務,并為電子書產業發展提供保障。《意見》出臺后,業內人士反響強烈,大家普遍認為《意見》出臺及時,會對當前電子書產業存在的混亂情形有所遏制,將促進產業健康發展。
《意見》出臺及時 解決市場無序問題
漢王科技董事長劉迎建在接受《中國新聞出版報》記者采訪時談到,當前中國的電子書產業處于市場發展的初期,因產業迅速發展而導致市場出現了無序狀態。而《意見》出臺后,不同生產廠家會對自己在電子書產業鏈中所處的位置、所充當的角色有所了解,無序問題或許會得到解決。
上海易狄歐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丁輝文認為,《意見》的出臺有利于規范剛剛起步的電子書產業的發展,《意見》鼓勵分工,建議各企業做自己擅長的產品,這有利于降低產業鏈成本,擴大整體產業的規模。
作為技術提供商,方正阿帕比在電子書產業中擔當服務商的角色,方正阿帕比執行總經理赫思佳對《意見》的出臺也表示看好。她認為,此次新聞出版總署出臺《意見》,將對行業發展起到積極的指引作用,尤其是隨著行業準入制度的實施,將對出版商與內容服務商極為有利。
要求各司其職 有利企業明晰責任
“現在電子書產業鏈各方手上都有一定的資源,但是都比較分散,各方又利用這些分散的資源相互競爭,這其實不利于產業的發展。”廣州金蟾軟件董事長、華茂易博士總裁楊洪這樣告訴《中國新聞出版報》記者。楊洪認為,就電子書產業目前所處的初期階段而言,產業發展的關鍵不是競爭而是合作。因此,按照《意見》的要求,產業鏈各方各司其職,重新定位角色,這對于電子閱讀器生產者、內容提供者以及平臺運營商都是一個利好的消息。
劉迎建也有同樣的看法,他認為這次新聞出版總署出臺的《意見》將各方面都定義清楚了。他說:“因為電子書是一個新的業態,因此生產廠家自己都不清楚應該怎樣定位。從現在的發展情況來看,有的就跑錯位了,或者有的把合作關系變成了競爭關系,損失很大。”
而《意見》則明晰了各方面的資質。劉迎建告訴《中國新聞出版報》記者:“比如投放資質與生產資質都在《意見》里得以明晰,出版發行不是每家企業都能隨便得到允許的,擁有這個資質才讓你做這個業務。”《意見》中的第八條就定義了搭建電子書內容資源投送平臺企業的資質,即傳統出版單位、發行單位、數字化技術提供商。楊洪也表示,這些得到允許、具有內容加工資質的企業擁有良好的發展機遇,因此,希望這些企業能抓住機會,將內容資源深入加工,以達到內容資源產品化、產業鏈各方合作共贏的目的。
“這項政策并不是將現有好的東西排除,而是通盤考慮數字出版和傳統出版的共同利益。”赫思佳認為,此次新聞出版總署通過政策法規的形式明確產業鏈各方的職責,既保證了內容提供者在數字出版內容上獲利,也保證了電子閱讀器能在市場中有序的競爭。
制定標準及準入制 提供規范性支撐
此次出臺的《意見》中有兩條受到了業內人士的特別關注,即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三條提出要加快電子書標準制定,并組織成立電子書標準工作組。第十四條則提出要依法依規建立電子書行業準入制度。
“此次《意見》的發布被業界認為是電子書制定‘國標’的標志。在技術層面,我們也希望由政府牽頭盡快統一產業標準,比如版式、版權保護、數字加工等,形成合力才能提高電子書產業水平。”赫思佳這樣說。
“標準的制定對一些正在發展中的企業和將要進入的企業都是有利的。”劉迎建說。據他介紹,電子書標準分很多模塊,包括內容模塊、投放模塊、格式模塊,還有終端模塊。此次《意見》會研究制定電子書格式、質量、平臺、版權等方面的行業及國家標準,加強對電子書的質量檢測、認證等工作,為促進電子書產業發展提供標準支撐。
對于行業準入制度的確立,赫思佳則認為這是很重要的一個措施。她說:“長期以來很多并不熟悉這一領域的企業抱著投機的心態進入,致使整個行業資質下滑。準入制度一旦建立,將提高行業準入門檻,促使行業健康發展。”
“有了一定的標準和秩序,有了游戲規則之后,產業就不會亂。”楊洪說。他認為,只有在亂相得到遏制的時候,電子書產業才會有相應的、合適的商業模式,屆時才能使產業得以發展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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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王科技董事長劉迎建在接受《中國新聞出版報》記者采訪時談到,當前中國的電子書產業處于市場發展的初期,因產業迅速發展而導致市場出現了無序狀態。而《意見》出臺后,不同生產廠家會對自己在電子書產業鏈中所處的位置、所充當的角色有所了解,無序問題或許會得到解決。
上海易狄歐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丁輝文認為,《意見》的出臺有利于規范剛剛起步的電子書產業的發展,《意見》鼓勵分工,建議各企業做自己擅長的產品,這有利于降低產業鏈成本,擴大整體產業的規模。
作為技術提供商,方正阿帕比在電子書產業中擔當服務商的角色,方正阿帕比執行總經理赫思佳對《意見》的出臺也表示看好。她認為,此次新聞出版總署出臺《意見》,將對行業發展起到積極的指引作用,尤其是隨著行業準入制度的實施,將對出版商與內容服務商極為有利。
要求各司其職 有利企業明晰責任
“現在電子書產業鏈各方手上都有一定的資源,但是都比較分散,各方又利用這些分散的資源相互競爭,這其實不利于產業的發展。”廣州金蟾軟件董事長、華茂易博士總裁楊洪這樣告訴《中國新聞出版報》記者。楊洪認為,就電子書產業目前所處的初期階段而言,產業發展的關鍵不是競爭而是合作。因此,按照《意見》的要求,產業鏈各方各司其職,重新定位角色,這對于電子閱讀器生產者、內容提供者以及平臺運營商都是一個利好的消息。
劉迎建也有同樣的看法,他認為這次新聞出版總署出臺的《意見》將各方面都定義清楚了。他說:“因為電子書是一個新的業態,因此生產廠家自己都不清楚應該怎樣定位。從現在的發展情況來看,有的就跑錯位了,或者有的把合作關系變成了競爭關系,損失很大。”
而《意見》則明晰了各方面的資質。劉迎建告訴《中國新聞出版報》記者:“比如投放資質與生產資質都在《意見》里得以明晰,出版發行不是每家企業都能隨便得到允許的,擁有這個資質才讓你做這個業務。”《意見》中的第八條就定義了搭建電子書內容資源投送平臺企業的資質,即傳統出版單位、發行單位、數字化技術提供商。楊洪也表示,這些得到允許、具有內容加工資質的企業擁有良好的發展機遇,因此,希望這些企業能抓住機會,將內容資源深入加工,以達到內容資源產品化、產業鏈各方合作共贏的目的。
“這項政策并不是將現有好的東西排除,而是通盤考慮數字出版和傳統出版的共同利益。”赫思佳認為,此次新聞出版總署通過政策法規的形式明確產業鏈各方的職責,既保證了內容提供者在數字出版內容上獲利,也保證了電子閱讀器能在市場中有序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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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出臺的《意見》中有兩條受到了業內人士的特別關注,即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三條提出要加快電子書標準制定,并組織成立電子書標準工作組。第十四條則提出要依法依規建立電子書行業準入制度。
“此次《意見》的發布被業界認為是電子書制定‘國標’的標志。在技術層面,我們也希望由政府牽頭盡快統一產業標準,比如版式、版權保護、數字加工等,形成合力才能提高電子書產業水平。”赫思佳這樣說。
“標準的制定對一些正在發展中的企業和將要進入的企業都是有利的。”劉迎建說。據他介紹,電子書標準分很多模塊,包括內容模塊、投放模塊、格式模塊,還有終端模塊。此次《意見》會研究制定電子書格式、質量、平臺、版權等方面的行業及國家標準,加強對電子書的質量檢測、認證等工作,為促進電子書產業發展提供標準支撐。
對于行業準入制度的確立,赫思佳則認為這是很重要的一個措施。她說:“長期以來很多并不熟悉這一領域的企業抱著投機的心態進入,致使整個行業資質下滑。準入制度一旦建立,將提高行業準入門檻,促使行業健康發展。”
“有了一定的標準和秩序,有了游戲規則之后,產業就不會亂。”楊洪說。他認為,只有在亂相得到遏制的時候,電子書產業才會有相應的、合適的商業模式,屆時才能使產業得以發展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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