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海南戰略合作框架涉及印刷復制等項目
2010-12-30 14:12 來源:南海網 責編:張健
- 摘要:
- 加快兩省現代產業體系建設,推進兩省現代服務業、新型工業和熱帶農業等方面的產業對接,形成一批優勢互補、分工協作、特色鮮明,具有較強支撐引領作用的產業集群。
第五章 現代農業
加強農業合作,促進農業優勢互補,提高整體競爭力,加快推進兩省現代農業發展。
第一條 農產品生產和流通
一、加強特色農產品的生產合作,建立生產與市場需求信息平臺,引導企業跨省建設規模化、標準化、產業化生產基地。加強冬季農業生產合作,建立海南與湛江、茂名、陽江等市冬季瓜菜生產、銷售協作互動機制,互通供求信息。合作建設大型冬季瓜菜生產基地,支持廣東臺山與海南臨高合作建設臨高萬畝冬季瓜菜標準化基地。
二、加強畜牧業生產合作,建立長期穩定的生豬、文昌雞等畜禽產品經貿合作機制,建立跨省畜產品與商品種苗生產供應基地。
三、加強農產品加工業交流合作,共同開發推廣農產品精深加工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鼓勵支持廣東投資者參與海南農產品加工園區和畜產品加工園區建設。
四、加強農產品流通貿易合作,確保農產品“綠色通道”安全暢通。促進農產品出口貿易,建立面向港澳臺及東南亞的農產品貿易便利通道,拓展市場,逐步搭建完善的農產品運銷體系。
第二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
一、建立重大植物疫情防控聯動機制,加強重大植物疫情監測與防控技術的交流、協作,互相通報植物疫情信息,實現南繁育種基地植物種子(苗)產地檢疫和調運檢疫信息共享。
二、建立動物疫病防控合作機制,健全動物檢疫信息通報機制,推進區域內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實現檢疫信息和動物疫病追溯體系信息網絡共享。加強動物檢疫監管合作,聯合打擊用假、摻假及使用違禁獸藥行為,實現對動物產品的全程監管。加強重大動物疫病聯防聯控,防止疫情跨省傳播。
三、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投入品互認機制,互相通報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情況,特別是監測中發現的對方省份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實現信息共享。實行農產品標識和溯源管理。加強廣東海安港與海南新港、秀英港、粵海南港在動植物檢驗檢疫方面的溝通協調,實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檢驗檢測標準及法定檢驗單位檢測結果互認。
第三條 南繁育種
一、推動兩省南繁育種基地建設,共同完善南繁育種相關基礎設施,降低南繁生產成本,提高生產效益。支持廣東農業科研機構和種子企業在海南建立穩定的南繁育種基地,開展新品種展示及種子質量鑒定,為兩省農業生產提供優良新品種,提升農業生產安全水平。
二、推動兩省種子貿易流通,共同構建產業服務平臺,定期通報種子生產、供需、質量、價格信息。
第四條 農業機械裝備
一、推動農機政策對接,兩省互認省級農業機械推廣目錄和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結果,互相支持將對方農機產品納入本省補貼目錄。
二、加強農機經營服務合作,互相支持農機經銷企業在對方地域設立辦事處(經銷點)或與當地農機經銷企業聯營合作,對符合條件的農機經銷企業,優先列入補貼機具經銷商名單。
三、建立熱帶亞熱帶農業機械裝備技術研發合作平臺,開發推廣香蕉、荔枝、龍眼、菠蘿等鮮果規;、高效化、標準化加工處理設備,推廣經濟實用型遮陽棚、溫室、水肥一體化灌溉等先進農業技術和設施。
第六章 現代服務業
通過引進和合作,加快兩省現代服務業發展,拓展發展空間,提升服務業水平,形成錯位發展、優勢互補、協作配套的現代服務業體系。
第一條 旅 游
一、廣東積極支持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發展,海南積極支持廣東建設全國旅游綜合改革示范區。共同制訂區域旅游合作規劃,推動特色鮮明、優勢互補的海洋主題類旅游項目,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海洋特色旅游觀光帶。
二、積極推進無障礙旅游區合作平臺建設,加大雙方旅游項目投資領域合作,組織旅游項目及旅游資源考察,開展旅游咨詢服務,鼓勵和扶持雙方大型旅游企業跨省投資、建設和運營,拓寬旅游合作領域。
三、結合兩省優勢旅游資源,共同開發“一程多站”、優勢互補的旅游線路,聯手推介南海海洋旅游、郵輪游艇旅游等精品旅游線路,推動客源互換和市場互動。實施跨省“國民旅游休閑計劃”,支持海南建成廣東游客的國內休閑基地。
四、加強雙方旅游市場管理的合作,共同協調和管理跨省旅游市場,維護正常市場秩序。加快兩省旅游服務誠信體系建設,聯合建立健全企業信用警示、懲戒機制。建立旅游信息預測預報及重大事件通報制度,健全兩省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互動機制和旅游投訴協調處理機制。
第二條 金 融
一、支持廣東金融機構在海南設立法人機構或分支機構,支持廣東金融機構和企業在海南參與發起設立村鎮銀行或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或組織。鼓勵廣東創業投資公司和風險投資公司在海南合作設立產業投資基金,投資新興戰略產業。
二、建立兩省保險服務合作體系,共同探索為不同保險人承保業務異地提供保險后續服務的靈活模式。
三、建立金融信息交流和共享機制,推進雙方融資擔保、信用評級、物業評估和會計審計等方面信息的共享,降低交易成本。
四、共同改善區域金融運行環境,攜手防范、遏制和打擊跨省逃廢金融債務的犯罪行為,維護金融機構合法權益。
五、加強金融智力合作,推動兩省在金融高端論壇、監管部門與業界、中介服務與人才等方面廣泛開展交流活動,建立多層次金融人才培訓交流機制,提升兩地金融從業人員素質。
第三條 物流與會展
一、支持廣東物流企業在海南加大投資力度,建設專屬商貿流通集散區,支持湛江市建設面向海南的物流合作示范區,支持在洋浦建設兩省物流合作實驗區。
二、加強機場、港口在促進物流方面的互惠合作,互為進出港航班、船舶及貨物提供優先、便捷、高效的物流服務。
三、探索合作開發物流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推進現有設施裝備標準化進程和技術進步,實現物流信息共享。
四、加強會展業合作,充分利用廣交會、中博會、深圳文博會、中國(東莞)國際影視動漫版權保護和貿易博覽會、中國國際音像博覽會、博鰲亞洲論壇、博鰲國際旅游論壇、中國體育旅游博覽會、中國(海南)國際熱帶農產品冬季交易會等展會平臺,促進兩省會展業資源流通、運作規范、信息共享、錯位發展,進一步提升兩省會展業的競爭力。
第四條 文化創意及工業設計
一、鼓勵平面媒體、出版發行、印刷復制、演藝娛樂、創意設計等文化企業跨省投資,參與文化創意產業園區開發,聯手開拓國際國內市場,共同發展外向型文化產業集群。推動廣東文化企業參與海南文化主題公園建設。支持深圳靈獅文化產業投資有限公司等有實力的文化創意企業落戶海南,建設海南國際創意港,促進兩省文化創意產業加快發展。
二、推動文化產權交易合作,充分發揮廣東南方文化產權交易所、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平臺作用,支持海南文化企業開展版權和其他文化知識產權交易,促進海南知識產權保護和市場流轉,推動文化產品和服務市場化。
三、加強工業設計產業合作,廣東充分發揮工業設計產業優勢,為海南企業提供定向設計服務。鼓勵雙方工業設計單位互設研發設計分支機構。廣泛開展工業設計技能培訓合作,支持海南工業設計人才到廣州、深圳、佛山、東莞等市學習培訓,鼓勵廣東高校、科研院所在海南開辦分院、分所和培訓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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