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還是別急著鋪新攤子
2011-06-02 16:42 來源:國際在線 責編:陳伊超
- 摘要:
- “限塑令”將于6月1日施行滿三年,發改委、商務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考慮擴大限制塑料袋的使用范圍,包括餐館、醫院等場所,目前尚無具體時間表。此前的“限塑令”規定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商家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CPP114】訊:“限塑令”將于6月1日施行滿三年,發改委、商務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考慮擴大限制塑料袋的使用范圍,包括餐館、醫院等場所,目前尚無具體時間表。此前的“限塑令”規定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商家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限塑令”迎來三年之癢。客觀地說,無論是限制塑料袋濫用、抑或培育環保觀念,“限塑令”這幾年功不可沒。在日前召開的“限塑令出臺三周年”主題研討會上,國家發改委環資司副司長李靜就透露,限塑三年以來,超市的塑料袋減少量達到2/3以上。
與此相對的,是另一些尷尬:一面是“農貿市場里超薄塑料袋的使用出現升溫態勢”;另一面是有民調顯示,與2009年相比,2010年里知道“限塑令”的消費者比例下降了近一成。這背后對應著兩個現實的問題:超市減少的塑料袋消費量,與農貿市場“不禁不絕”的超薄塑料袋使用量,兩者之間究竟是怎樣的比率?――如果后者升溫的速度直接超過前者努力的結果,那么“限塑”的意義就聊勝于無;至于“限塑令”遇冷的現實也告誡我們,如果善政不能有常態化的執行力,再好的功效也會遭遇“保質期”難題。
2007年底,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限塑令”,要求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可見,“限制使用超薄塑料袋”只是“限塑令”最終端的一個環節――它的上游,對應的是“限制生產超薄塑料袋”和“限制銷售超薄塑料袋”。常識告訴我們:沒有生產就沒有消費,沒有銷售就不會有濫用。再推一層:從消費自覺的角度嚴控超薄塑料袋的泛濫,起碼不能算是唯一的上策;如果生產經營者不斷為超薄塑料袋提供誘惑性的免費土壤,環保自覺果真能抵擋得了免費的便利?――“農貿市場里超薄塑料袋的使用出現升溫態勢”即為最好的佐證。
“限塑令”的意義,在于環保生態,更在于人本情懷。值得注意的是,“限塑”不等于“禁塑”。比如去餐館吃飯,很多時候我們并不知道菜量是大是小、今天的胃口是大是小,而且環保袋也沒法把剩菜打包;再比如醫院發放的塑料袋,其實很多人去看病的時候壓根兒也不知道醫生會開多少藥,總不能進醫院就把袋子準備好――這也不符合中國人的文化心理。實踐證明,“限塑”既要矯正公眾的消費習慣,更要從源頭上“治塑”。一旦超薄塑料袋退出消費市場,好習慣自然會慢慢被“逼”出來。
“限塑令”從三年前的轟轟烈烈到今日的歸于平靜,不能不說是常態激勵機制闕如所致。比如在美國,自帶購物袋可抵稅,而英國有獎勵積分的方法,鼓勵顧客不用塑料袋和購買重復購物袋……我們的“限塑令”,多以嚴峻的姿態、懲罰性的收費方法,試圖嚇唬消費者不亂用,結果是嚇得了大型超市、卻管不住農貿市場。
“限塑令”要向前發展,筆者以為還是別急著鋪新攤子,而是把一直沒有解決的問題理清楚、把沒有建立的制度立起來、把日漸式微的執行力喚回來――不然,“限”得越多,越讓人疑問多多。
【點擊查看更多精彩內容】
相關新聞:
三歲的“限塑令”還不會“走路”
從限塑到禁塑 “一步之遙”有多遠
“限塑”這三年
限塑三年,誰成塑料袋“接班人”
“限塑令”迎來三年之癢。客觀地說,無論是限制塑料袋濫用、抑或培育環保觀念,“限塑令”這幾年功不可沒。在日前召開的“限塑令出臺三周年”主題研討會上,國家發改委環資司副司長李靜就透露,限塑三年以來,超市的塑料袋減少量達到2/3以上。
與此相對的,是另一些尷尬:一面是“農貿市場里超薄塑料袋的使用出現升溫態勢”;另一面是有民調顯示,與2009年相比,2010年里知道“限塑令”的消費者比例下降了近一成。這背后對應著兩個現實的問題:超市減少的塑料袋消費量,與農貿市場“不禁不絕”的超薄塑料袋使用量,兩者之間究竟是怎樣的比率?――如果后者升溫的速度直接超過前者努力的結果,那么“限塑”的意義就聊勝于無;至于“限塑令”遇冷的現實也告誡我們,如果善政不能有常態化的執行力,再好的功效也會遭遇“保質期”難題。
2007年底,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限塑令”,要求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可見,“限制使用超薄塑料袋”只是“限塑令”最終端的一個環節――它的上游,對應的是“限制生產超薄塑料袋”和“限制銷售超薄塑料袋”。常識告訴我們:沒有生產就沒有消費,沒有銷售就不會有濫用。再推一層:從消費自覺的角度嚴控超薄塑料袋的泛濫,起碼不能算是唯一的上策;如果生產經營者不斷為超薄塑料袋提供誘惑性的免費土壤,環保自覺果真能抵擋得了免費的便利?――“農貿市場里超薄塑料袋的使用出現升溫態勢”即為最好的佐證。
“限塑令”的意義,在于環保生態,更在于人本情懷。值得注意的是,“限塑”不等于“禁塑”。比如去餐館吃飯,很多時候我們并不知道菜量是大是小、今天的胃口是大是小,而且環保袋也沒法把剩菜打包;再比如醫院發放的塑料袋,其實很多人去看病的時候壓根兒也不知道醫生會開多少藥,總不能進醫院就把袋子準備好――這也不符合中國人的文化心理。實踐證明,“限塑”既要矯正公眾的消費習慣,更要從源頭上“治塑”。一旦超薄塑料袋退出消費市場,好習慣自然會慢慢被“逼”出來。
“限塑令”從三年前的轟轟烈烈到今日的歸于平靜,不能不說是常態激勵機制闕如所致。比如在美國,自帶購物袋可抵稅,而英國有獎勵積分的方法,鼓勵顧客不用塑料袋和購買重復購物袋……我們的“限塑令”,多以嚴峻的姿態、懲罰性的收費方法,試圖嚇唬消費者不亂用,結果是嚇得了大型超市、卻管不住農貿市場。
“限塑令”要向前發展,筆者以為還是別急著鋪新攤子,而是把一直沒有解決的問題理清楚、把沒有建立的制度立起來、把日漸式微的執行力喚回來――不然,“限”得越多,越讓人疑問多多。
【點擊查看更多精彩內容】
相關新聞:
三歲的“限塑令”還不會“走路”
從限塑到禁塑 “一步之遙”有多遠
“限塑”這三年
限塑三年,誰成塑料袋“接班人”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