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聚焦:個稅起征點提高到3500元
2011-07-01 08:56 來源:CPP114綜合報道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此次個稅法的修改起到了兩個至關重要的作用。首先,從收入分配公平角度看,可以降低低收入者或者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提高他們的實際可支配收入。其次,當中低收入者實際可支配收入提高后,可以增加消費,拉動內需。
【CPP114】訊: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今天通過了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將個稅起征點由二審稿的3000元提高到3500元。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重新公布的《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工資、薪金所得以為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個人所得稅法》將現(xiàn)行的9級超額累進稅率調整為7級,第一級稅率為3%。
順應民意調高個稅起征點
個稅起征點應該提高到多少才合適?這個問題自今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個稅法修正案草案一審未獲通過,進而就草案向全社會征求意見以來,受到了公眾前所未有的關注。據(jù)統(tǒng)計,僅一個多月,全國人大網(wǎng)就收到近8.3萬名網(wǎng)民提出的23.7萬多條意見。
這些意見中,針對個稅起征點從2000元提高到3000元的方案,只有15%表示贊成,而35%明確表示反對,48%則要求修改。
在廣泛征求民意的基礎上,6月15日人大常委會對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二審稿進行討論。二審稿依然維持個稅起征點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一審稿方案,僅對稅率表中的最低一級稅率由5%調低至3%進行了修改,而眾多專家提出的降低中高檔工薪所得稅率的建議也未被采納。
二審稿個稅起征點維持3000元不變,再度引起爭議。針對眾多民眾希望調高起征點的要求,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于28、29兩日經(jīng)過兩次開會討論,最終于30日公布個稅法改革方案,將個稅起征點提高至3500元。
對此,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表示,個稅免征額提高到3500元以及一級稅率降為3%,對于低端收入群體的減稅力度比較大,體現(xiàn)了立法機關對公眾意見的尊重。
清華大學經(jīng)濟管理學院教授李稻葵也認為,個稅改革朝前邁出了積極的一步,民眾有道理的意見,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體現(xiàn)。這是一種新的改革方式,值得肯定。
為中低收入者減稅
此次的稅法修改,除了起征點由原來的2000元上調到3500元,工薪所得稅率結構也發(fā)生了明顯的變化。薪級由原來的9級調整為7級,取消了15%和40%兩檔稅率,將最低的一檔稅率由5%降為3%,此外,還適當擴大了低檔稅率和最高檔稅率的適用范圍。
按照新稅法規(guī)定,我們來算一筆賬:假設一個人收入7000元,扣除1600元的“五險一金”后,減去3500元的免征額,那么剩下的1900元為應納稅所得。值得注意的是,這1900元需要分兩個部分來交稅,第一部分是1500元×3%(第一檔稅率)=45元;第二部分是400元×10%(第二檔稅率)=40元,兩項相加,總共需要交納85元的個人所得稅。此時,個人所得稅的實際稅負僅為1.6%。按照目前稅法一個月收入7000元的人,需交納385元的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7.1%。也就是說,月收入7000元的群體,個人所得稅將比原來少繳300元,實際稅率由7.1%調整到1.6%,下降了5.5個百分點。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青認為,此次稅法修改減稅力度相當之大,其中最大的亮點就是對第一檔稅率的調整,而且第一檔稅率應稅所得的級率,也由原來的500元提高到現(xiàn)在的1500元,目的就是降低中低收入者,提高他們的實際可支配收入。
王建凡也表示,從這個意義上講,可以理解此次個稅法修改對于中低收入者減稅來說是一個組合拳。
提高可支配收入拉動內需
“起征點由2000元增至3500元,最終公布的方案雖出乎意料,但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個稅改革還是從方法上得到了改進。”李稻葵認為,個稅改革還是朝前邁出了積極的一步。
朱青也認為,此次個稅法的修改起到了兩個至關重要的作用。首先,從收入分配公平角度看,可以降低低收入者或者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提高他們的實際可支配收入。其次,當中低收入者實際可支配收入提高后,可以增加消費,拉動內需。
盡管如此,也有專家對未來中國個稅改革表示擔憂。中國社科院財貿所所長高培勇表示,當前稅制所能納入的“高收入”者僅僅只是“高工薪”收入者。而事實上,中國已進入一個收入來源多樣化的時代。當務之急是盡快啟動個人所得稅“綜合與分類相結合”改革,使之擔負起調節(jié)居民收入分配的重任,并以此為基礎,重新構建一套適應市場經(jīng)濟體制的居民收入分配調節(jié)機制。
王建凡也坦言,現(xiàn)行個人所得稅制在體現(xiàn)稅收公平上仍有一定局限性。他表示,下一步,將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可以比較好地兼顧納稅人的綜合收入水平和家庭負擔等情況,但是對稅收征管條件和社會配套管理能力的要求也比較高。比如,需要全面建立第三方涉稅信息報告制度,還要建立納稅人單一賬號制度,要推廣個人非現(xiàn)金的結算,同時要建立和完善財產登記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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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應民意調高個稅起征點
個稅起征點應該提高到多少才合適?這個問題自今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個稅法修正案草案一審未獲通過,進而就草案向全社會征求意見以來,受到了公眾前所未有的關注。據(jù)統(tǒng)計,僅一個多月,全國人大網(wǎng)就收到近8.3萬名網(wǎng)民提出的23.7萬多條意見。
這些意見中,針對個稅起征點從2000元提高到3000元的方案,只有15%表示贊成,而35%明確表示反對,48%則要求修改。
在廣泛征求民意的基礎上,6月15日人大常委會對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二審稿進行討論。二審稿依然維持個稅起征點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一審稿方案,僅對稅率表中的最低一級稅率由5%調低至3%進行了修改,而眾多專家提出的降低中高檔工薪所得稅率的建議也未被采納。
二審稿個稅起征點維持3000元不變,再度引起爭議。針對眾多民眾希望調高起征點的要求,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于28、29兩日經(jīng)過兩次開會討論,最終于30日公布個稅法改革方案,將個稅起征點提高至3500元。
對此,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表示,個稅免征額提高到3500元以及一級稅率降為3%,對于低端收入群體的減稅力度比較大,體現(xiàn)了立法機關對公眾意見的尊重。
清華大學經(jīng)濟管理學院教授李稻葵也認為,個稅改革朝前邁出了積極的一步,民眾有道理的意見,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體現(xiàn)。這是一種新的改革方式,值得肯定。
為中低收入者減稅
此次的稅法修改,除了起征點由原來的2000元上調到3500元,工薪所得稅率結構也發(fā)生了明顯的變化。薪級由原來的9級調整為7級,取消了15%和40%兩檔稅率,將最低的一檔稅率由5%降為3%,此外,還適當擴大了低檔稅率和最高檔稅率的適用范圍。
按照新稅法規(guī)定,我們來算一筆賬:假設一個人收入7000元,扣除1600元的“五險一金”后,減去3500元的免征額,那么剩下的1900元為應納稅所得。值得注意的是,這1900元需要分兩個部分來交稅,第一部分是1500元×3%(第一檔稅率)=45元;第二部分是400元×10%(第二檔稅率)=40元,兩項相加,總共需要交納85元的個人所得稅。此時,個人所得稅的實際稅負僅為1.6%。按照目前稅法一個月收入7000元的人,需交納385元的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7.1%。也就是說,月收入7000元的群體,個人所得稅將比原來少繳300元,實際稅率由7.1%調整到1.6%,下降了5.5個百分點。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青認為,此次稅法修改減稅力度相當之大,其中最大的亮點就是對第一檔稅率的調整,而且第一檔稅率應稅所得的級率,也由原來的500元提高到現(xiàn)在的1500元,目的就是降低中低收入者,提高他們的實際可支配收入。
王建凡也表示,從這個意義上講,可以理解此次個稅法修改對于中低收入者減稅來說是一個組合拳。
提高可支配收入拉動內需
“起征點由2000元增至3500元,最終公布的方案雖出乎意料,但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個稅改革還是從方法上得到了改進。”李稻葵認為,個稅改革還是朝前邁出了積極的一步。
朱青也認為,此次個稅法的修改起到了兩個至關重要的作用。首先,從收入分配公平角度看,可以降低低收入者或者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提高他們的實際可支配收入。其次,當中低收入者實際可支配收入提高后,可以增加消費,拉動內需。
盡管如此,也有專家對未來中國個稅改革表示擔憂。中國社科院財貿所所長高培勇表示,當前稅制所能納入的“高收入”者僅僅只是“高工薪”收入者。而事實上,中國已進入一個收入來源多樣化的時代。當務之急是盡快啟動個人所得稅“綜合與分類相結合”改革,使之擔負起調節(jié)居民收入分配的重任,并以此為基礎,重新構建一套適應市場經(jīng)濟體制的居民收入分配調節(jié)機制。
王建凡也坦言,現(xiàn)行個人所得稅制在體現(xiàn)稅收公平上仍有一定局限性。他表示,下一步,將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可以比較好地兼顧納稅人的綜合收入水平和家庭負擔等情況,但是對稅收征管條件和社會配套管理能力的要求也比較高。比如,需要全面建立第三方涉稅信息報告制度,還要建立納稅人單一賬號制度,要推廣個人非現(xiàn)金的結算,同時要建立和完善財產登記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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