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鮮令再延期 巴氏奶陣營又得一次喘息
2006-06-01 13:40 來源:東方早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再推遲五個月
如臨大赦,在牛奶“禁鮮令”正式實施的最后一刻,國家標準化委員會的一紙通知讓巴氏奶陣營又得到了一次喘息的機會。昨晚,國家標準化委員會的網站頭條掛出了一條“關于對庫存標簽延期實施GB7718-2004《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通知。
這份“國標委農輕[2006]38號”的文件稱,2005年9月29日國家標準委《關于公布部分企業庫存食品標簽延期使用的通知》(國標委農輕[2005]76號)對經企業申請,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核準同意的部分企業庫存食品標簽延期使用情況進行了公告。鑒于仍有部分企業標簽庫存量較大,為減少企業損失,凡符合GB7718-1994《食品標簽通用標準》及相關標準的預包裝食品標簽,可延期使用至2006年11月1日。”
這一悄然頒發的文件使原定今天開始正式實施的“禁鮮令”再次延期,而此時,距離大限只有幾個小時。“在我們都認為可能等不到通知的情況下,通知還是如期下發了。”
一乳企高層昨晚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實際上,5月份開始,從企業到供應商到行業協會,整個乳業界盛傳著同一個消息:“禁鮮令”有望取消。而在近日召開的“西部乳業形勢發展研討會”上,四川、上海、廣州等地的奶業協會再次向農業部提出了解除“禁鮮令”的呼吁。
但直到昨天晚上,即便關于解禁的小道消息不斷,但是各方仍然在等待最終的通知。
最終,通知還是趕在了大限來臨之前,正式出臺了。
這已經是自去年10月1日以來的第二次延期了。去年10月1日,國家標準化委員會、國家食品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發布了《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和《食品標簽國家標準實施指南》(下稱《指南》)。《指南》明確規定,加工食品不得稱“鮮”,乳制品也在其列。按照規定,我國奶制品的外包裝上不能再使用“鮮牛奶”等名稱,而必須使用“滅菌奶(乳)”和“巴氏殺菌奶(乳)”等標準名稱,即涵蓋了俗稱的“禁鮮令”。
但其后,局勢又變。在去年大限來臨前國標委下發57號文件,稱考慮到部分企業標簽庫存量大,為減少企業損失,原標簽可適當延長至2006年6月1日。
光明獨自挺“鮮”
雖然延期通知在最后一刻正式出臺,但仍然給乳企造成了一些困擾。此前一直在觀望和等待中的乳企開始以兩種截然不同的方式回應:消息靈通的光明堅定“保鮮”,而三元、全佳、均瑤等則乖乖地自覺“禁鮮”。
昨天在華聯吉買盛,上海東方早報記者采訪發現,長期來大打“鮮”字招牌的巴氏奶陣營正在面臨內部瓦解。三元、全佳、均瑤等巴氏奶品牌已經把原先外包裝上醒目的“鮮”字撤下,三元、全佳換上了大大的“純”字,而均瑤則在包裝上寫上了突出的“超純”兩字,只不過在包裝底部打上了一行“一切源于新鮮”的小字。依然堅守的只有陣營的領頭人光明乳業。
“去年規定出臺的時候,我們就自覺把鮮字撤了下來。”上海三元·全佳一位高層對上海東方早報記者表示,當此次6月1日的大限來臨時,均瑤也“自覺”撤下了“鮮”標志。 但全國最大的巴氏奶生產企業光明卻依然堅持“4℃7天”的新鮮行動,在其主打產品“光明純鮮牛奶”的外包裝上仍舊突出一個大大的“鮮”字。
“我們5月30日已經電話國家質監總局食品質量監督司,并得到回復,帶“鮮”字的包裝可以在6月1日后繼續使用。”光明乳業公關經理龔妍奇解釋說。為此,光明乳業并不會從今天開始更改包裝。
背后利益之爭
“千呼萬喚的‘禁鮮令’會一再延期,無疑預示著背后巨大的利益之爭。”乳業專家、壹言商務咨詢有限公司首席咨詢師湯志慶分析說。
長期以來,新鮮一直被認為是光明、三元、燕塘等巴氏奶乳企的主要競爭優勢,并借此與蒙牛、伊利等常溫奶乳企抗衡。因此,“禁鮮令”從頒布之日起就立刻在行業內引起巨大爭議。一旦禁鮮,巴氏奶企業的優勢無疑被抹殺了,不僅打擊了光明、三元等大型乳企,更多地打擊了眾多以生產巴氏奶為主的中小型企業。
上海東方早報記者昨天在賣場看到,撤下了“鮮”字改用“純”字的均瑤、三元、全佳和放在另外一邊的常溫奶企業外包裝上已經看不出明顯區別,因為蒙牛、伊利等常溫奶品牌的包裝上也在突出“純”字。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如果“禁鮮”,將對巴氏奶企業的銷售額產生影響。為此,去年“禁鮮令”一頒布,以光明為主的巴氏奶乳企以及各地的奶協就開始進行積極的游說,業內預計隨著再次延期,游說的力度將進一步加大。
“禁鮮令”
據了解,目前市場上的液態牛奶主要有兩種:“巴氏奶”和“常溫奶”。“巴氏奶”是將原料奶經過80攝氏度以下長時間加熱處理,保質期一般在7天,需要冷藏,但奶的營養保存較好。生產“巴氏奶”的企業以北京三元、上海光明等為代表。而“常溫奶”是經過137攝氏度的瞬間熱消毒,能常溫保存,儲存期在半年左右,運輸方便、安全,廠家以伊利、蒙牛為代表。
所謂“禁鮮令”,指的是2004年年底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國家食品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發布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和《食品標簽國家標準實施指南》。文件規定,“加工食品包括乳制品不得稱鮮”,我國奶制品的外包裝上不能再使用“鮮牛奶”等名稱,而必須使用“滅菌奶乳”和“巴氏殺菌奶乳”等標準名稱。
“禁鮮令”從誕生之日起,就在乳制品行業內引起了此起彼伏的質疑和反對聲,以致原定于去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禁鮮令”,迫于阻力推遲到今年6月1日起執行。
其實,牛奶“禁鮮令”如此難產的背后,是多方力量的艱難博弈。一方面,是以光明、三元為代表的巴氏奶與以蒙牛、伊利為代表的常溫奶兩大陣營之爭。另一方面,“禁鮮令”還牽涉到分別為巴氏奶和常溫奶提供包裝的兩大國際包裝巨頭———美國國際紙業公司與瑞典利樂公司的切身利益。
一直以來,在常溫奶憑借可長期保存和價格相對低廉的優勢占據了將近70%市場份額的情況下,巴氏奶就是靠低溫殺菌、低溫存放的“鮮”字招牌在維持著自己的地盤。一旦被“禁鮮”,巴氏奶多年經營的“新鮮牛奶”概念和市場優勢很可能就此消失。
惡性價格戰、“回收奶”丑聞、還原奶冒充鮮奶風波……事實上,近年來乳品行業確實風波不斷,乳品的質量安全問題已經降低了消費者對乳品安全的信任度。不少消費者最關注的是,他們買牛奶時并不會特別注意名稱,更多的是看品牌的信譽度和產品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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