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打印:規避數碼后的尷尬
2006-07-25 10:01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2006年7月1日是一個極不平常的日子,因為這一天《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開始正式生效,中國互聯網從此有了第一個重量級規則,網站從此有能力擺脫侵權投訴的頻頻糾纏,草根創造一族也從此不會再因自己的勞動被他人侵占而欲告無門。但需要我們注意的是,該法規的第十六條和第二十一條中規定:搜索引擎或博客平臺提供商,在無法被證明知道發布的鏈接或內容為侵權的情況下,得到權利人的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刪去相關內容的,可以免除法律責任。可見,在個人與網站不對等的搏擊中,個人數碼照片版權保護“攻強守弱”的格局目前依然難有大的改變,網民在盡情享受照片數碼化帶來的愜意的同時,也不得不承受隨即而來的尷尬!
規避“我非我”的尷尬
照片的數碼化讓復制、嫁接變得十分容易,也讓我非我這樣的尷尬時有發生。如《楚天都市報》就曾報道過,宜昌一名女教師在家中拍攝的生活照片,被人偷偷貼到網上,并加注了該教師的身份和工作單位,這給一家人的生活帶來十分惡劣的影響。當地警方經過調查,鎖定肇事者為其同事,但隨后因“證據不足,尚未構成侮辱罪”沒能立案。
無獨有偶,《齊魯晚報》也曾報道,山東王小姐網上照片被人做了技術處理后,形象大損。王小姐發現后,曾和發布照片的網站取得了聯系,對方說可以將照片刪除,但根據有關聲明,網站不會承擔任何責任。王小姐去報案,民警也坦言查起來很有難度。最終王小姐不得不放棄了追究責任的念頭。
無需驗證的會員照片
而就在不久,一個女孩得知本人一張生活照被人盜用,傳到某非常男女短信交友俱樂部,幾經周折找到客服要求刪除照片,可網站卻多次讓她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和近期照片,為證明自己是自己女孩累得心力憔悴。該網站上傳照片并不需要審核身份證,而且相對于刪除照片的煩瑣程序來說上傳也非常簡單。該客服人員對此明確表示,網站不能保證會員上傳的都是本人照片。可見有了“在規定時間內刪去相關內容的,可以免除法律責任”這樣的規則,在網民維護自己肖像權的道路上,網站總是可以做到游刃有余,而留給個人的只剩下心力憔悴!
筆者建議:當然,我們并不慫恿個人做因噎廢食的糗事,而是旨在提醒廣大網民不要輕易上傳自己的肖像照片。如果選擇數碼沖印最好選擇那些信譽好的正規店面,當然,更妥善的做法就是買臺照片打印機回來自己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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