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開始執行新的木制包裝進口要求
2006-08-02 10:58 來源:Toronto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為防止有害物種通過未經處理的木制包裝材料傳入加拿大,加拿大邊境服務署27日公布,加拿大從2006年7月5日開始正式執行新的木制包裝進口要求——《有關國際貿易中木制包裝材料的指導方針》(即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第15章,以下簡稱《方針》)。據悉,美國和墨西哥也已實施了相同的國際標準。
根據《方針》的要求,木制包裝材料必須采用加熱或甲基溴熏蒸等方式進行處理,并獲取國際公認的國際植物保護協定(IPPC)標識后才可進入加拿大。IPPC標識也可以用相關處理方式的植物檢疫證明替代。不符合上述進口要求的木質包裝將被拒絕入境,貨物的進口方承擔依照相關規定進行善處理的責任。《方針》的適用范圍包括用于包裝、保護、支撐、運輸或墊料的緊密材(不包括人造木材和紙制品)。具有明顯寄生跡象的貨物將被拒絕入境。《方針》不適用于利用加拿大或美國本土木材制造且僅在加拿大和美國本土之間運輸的木制包裝材料。
加邊境服務署稱,加拿大仍將繼續執行聯合國環境保護項目項下的《1992年蒙特利爾損害臭氧層物質協議》(The Montreal Protocol on Substances that Deplete the Ozone Layer(1992)),根據該協議,盡管對木制包裝進行甲基溴熏蒸是目前較為有效的處理方式,但加拿大政府仍然鼓勵用其他方法替代甲基溴的使用,以減少并最終淘汰一些甲基溴的使用。
加拿大政府自2002年3月起采用《方針》。在兩年多的過渡期內,加政府一直就新要求的實施與相關產業進行磋商和聯系,并于2004年1月向有關進口商發出可能正式實施新要求的通知。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