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為何不能簡單點?
2011-09-14 10:53 來源:中國環境報 責編:張招偉
- 摘要:
- 中秋節的到來,又掀起了一場月餅銷售、搶購大潮。在各大包裝精美、價格昂貴的月餅禮盒背后,引起了消費者對于日常生活中商品過度包裝現象的高度關注。商品的過度包裝在耗費資源的同時也產生了大量的固體廢物,并且加重了對環境的污染。
【CPP114】訊:中秋節的到來,又掀起了一場月餅銷售、搶購大潮。在各大包裝精美、價格昂貴的月餅禮盒背后,引起了消費者對于日常生活中商品過度包裝現象的高度關注。商品的過度包裝在耗費資源的同時也產生了大量的固體廢物,并且加重了對環境的污染。
細細分析一下,控制生活固體廢物的產出主要包括3個方面:一是消費者的認識和處理;二是產品制造者的包裝理念和回收制度;三是生產工藝的科技裝備和應用。正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第五條的規定:“國家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實行污染者依法負責的原則。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進口者、使用者對其產生的固體廢物依法承擔污染防治責任。”由此可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責任者應該包括使用者、銷售者和生產者。那么如何轉變責任者對于生活固體廢物處理的思路呢?
從消費者角度看,應加強宣傳。要全面開展垃圾分類,提倡資源節約。宣傳污染危害和垃圾處理難度,提高全民防治意識。如今,市民只記住了生活固體廢物分類的簡單概念,并沒有掌握操作所需的常識。很多人無法正確分類垃圾,甚至無法正確識別分類垃圾桶。不正確地垃圾分類,例如把易腐爛有機類、無機可回收類、建筑垃圾類、有害危險類(廢電池、熒光燈管、過期藥品等)等混在一起,往往加大了處理難度。要提倡購買包裝簡單的物品;堅持不購買過度包裝的物品,抵制非環保方式生產的物品。有意切斷生產過程、使用過程乃至使用后不顧及環保觀念的商品消費市場。要鼓勵低碳生活、物盡其用。
從銷售者角度看,在經濟利益的刺激下,相關包裝服務工業發展很快。滿足市場的需求無可厚非,可是毫無節制的奢華包裝,以及過多生產的一次性物品,都是對資源的巨大浪費。目前,污染防治法律法規都對直接產生污染的企業及其生產過程給予嚴厲管理,卻對產品使用之中、之后乃至報廢期間的間接污染問題涉及不多。這也是固體廢物問題不能得到解決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對廠家包裝生產的把關,首先要求優先選擇無毒、無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企業應當對產品進行合理包裝,減少包裝材料的過度使用和包裝性廢物的產生。執法部門要嚴格審核,執行到位,督促企業減少過度包裝,積極建立回收機制。《清潔生產促進法》中明確規定,不履行產品或者包裝物回收義務的企業,將給予相應的處罰。
從生產者角度看,環保污染防治法律法規早已將從優利用、減少產生和回收利用規定在法條里了。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已對相關違法行為作了詳細規定,對造成的不同程度的環境污染處以相應的經濟處罰。生產者制造產品過程中,貴在從嚴檢查生產,嚴格執行法律。嚴格按照法律要求配置建設項目需要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設施。并且按需運轉相應儀器,不得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設施。另外,積極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避免造成工業固體廢物揚散、流失、滲漏或者造成其他環境污染。
總之,伴隨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經濟不斷增長,生產規模不斷擴大,人們需求不斷提高,固體廢物產生量也在不斷增加,資源的消耗和浪費越來越嚴重。加強防治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宣傳教育,倡導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勢在必然。對消費者重在宣傳,對廠家包裝關鍵在嚴格執法,對生產者制造貴在從嚴檢查,嚴格執行法律。
細細分析一下,控制生活固體廢物的產出主要包括3個方面:一是消費者的認識和處理;二是產品制造者的包裝理念和回收制度;三是生產工藝的科技裝備和應用。正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第五條的規定:“國家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實行污染者依法負責的原則。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進口者、使用者對其產生的固體廢物依法承擔污染防治責任。”由此可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責任者應該包括使用者、銷售者和生產者。那么如何轉變責任者對于生活固體廢物處理的思路呢?
從消費者角度看,應加強宣傳。要全面開展垃圾分類,提倡資源節約。宣傳污染危害和垃圾處理難度,提高全民防治意識。如今,市民只記住了生活固體廢物分類的簡單概念,并沒有掌握操作所需的常識。很多人無法正確分類垃圾,甚至無法正確識別分類垃圾桶。不正確地垃圾分類,例如把易腐爛有機類、無機可回收類、建筑垃圾類、有害危險類(廢電池、熒光燈管、過期藥品等)等混在一起,往往加大了處理難度。要提倡購買包裝簡單的物品;堅持不購買過度包裝的物品,抵制非環保方式生產的物品。有意切斷生產過程、使用過程乃至使用后不顧及環保觀念的商品消費市場。要鼓勵低碳生活、物盡其用。
從銷售者角度看,在經濟利益的刺激下,相關包裝服務工業發展很快。滿足市場的需求無可厚非,可是毫無節制的奢華包裝,以及過多生產的一次性物品,都是對資源的巨大浪費。目前,污染防治法律法規都對直接產生污染的企業及其生產過程給予嚴厲管理,卻對產品使用之中、之后乃至報廢期間的間接污染問題涉及不多。這也是固體廢物問題不能得到解決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對廠家包裝生產的把關,首先要求優先選擇無毒、無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企業應當對產品進行合理包裝,減少包裝材料的過度使用和包裝性廢物的產生。執法部門要嚴格審核,執行到位,督促企業減少過度包裝,積極建立回收機制。《清潔生產促進法》中明確規定,不履行產品或者包裝物回收義務的企業,將給予相應的處罰。
從生產者角度看,環保污染防治法律法規早已將從優利用、減少產生和回收利用規定在法條里了。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已對相關違法行為作了詳細規定,對造成的不同程度的環境污染處以相應的經濟處罰。生產者制造產品過程中,貴在從嚴檢查生產,嚴格執行法律。嚴格按照法律要求配置建設項目需要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設施。并且按需運轉相應儀器,不得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設施。另外,積極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避免造成工業固體廢物揚散、流失、滲漏或者造成其他環境污染。
總之,伴隨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經濟不斷增長,生產規模不斷擴大,人們需求不斷提高,固體廢物產生量也在不斷增加,資源的消耗和浪費越來越嚴重。加強防治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宣傳教育,倡導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勢在必然。對消費者重在宣傳,對廠家包裝關鍵在嚴格執法,對生產者制造貴在從嚴檢查,嚴格執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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