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判決一批制黃販黃、侵權盜版大案
2012-04-23 08:45 來源:齊魯網 責編:陳培
- 摘要:
- 舜網4月19日訊記者從山東省“掃黃打非”工作情況通報會上了解到,去年以來全省各級“掃黃打非”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高舉保護知識產權旗幟,深入扎實開展“掃黃打非”斗爭,嚴厲打擊非法出版活動,全省共查處各類
【CPP114】訊:舜網4月19日訊記者從山東省“掃黃打非”工作情況通報會上了解到,去年以來全省各級“掃黃打非”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高舉保護知識產權旗幟,深入扎實開展“掃黃打非”斗爭,嚴厲打擊非法出版活動,全省共查處各類違規(guī)違法案件1121起,其中審結判決制黃販黃、侵權盜版刑事案件34起,41名違法犯罪分子受到嚴厲懲處。在判決的刑事案件中,比較典型的有以下10起:
李小霞販賣淫穢物品牟利案
2009年年底,李小霞從外地購買淫穢影碟500余張,后在費縣縣城建設路東側其經營的“零點商店”內販賣,2010年10月1日被公安機關查獲,在其店內查獲淫穢影碟333張。2011年1月7日,臨沂市費縣人民法院以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李小霞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1萬元。
富振華侵犯著作權案
2010年7月至11月,富振華在青島市城陽區(qū)城陽市場步行街擺攤對外銷售非法出版物。同年11月26日,城陽區(qū)文化市場執(zhí)法人員在富振華攤位處查獲各類盜版光盤1680張。2011年3月15日,青島市城陽區(qū)人民法院以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富振華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
劉新磊、耿慶波、邱玉斌、司光雷非法制售盜版圖書案
2006年5月以來,在未經相關出版社許可的情況下,個體書商劉新磊、司光雷與有關印刷單位合謀,從事制售盜版圖書活動,謀取非法利益。其中,2006年5月至2009年7月間,劉新磊分別委托耿慶波所有的淄博搏鑫印刷有限公司、邱玉斌所有的濰坊金源包裝制品有限公司及淄博東晨印務有限公司、山東理工大奧星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為其非法印刷盜版圖書78160冊、74000冊、11503冊和9152冊;2006年5月至2009年7月間,司光雷分別委托淄博搏鑫印刷有限公司、山東沅榮印刷有限公司為其非法印刷盜版圖書46400和10000冊。2011年3月23日,淄博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劉新磊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7萬元;判處耿慶波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并處罰金3萬元;判處邱玉斌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2萬元;判處淄博搏鑫印刷有限公司罰金10萬元;判處濰坊金源包裝制品有限公司罰金5萬元;司光雷犯非法經營罪,免予刑事處罰;涉案贓款865865元及其它非法所得553200元予以沒收。
張東東復制販賣淫穢物品牟利案
張東東在費縣梁邱鎮(zhèn)經營東寧通訊店,為牟利復制了103部淫穢視頻進行販賣。2010年3月7日,張東東向該鎮(zhèn)新柱子村的王振飛出售存有41部淫穢視頻的手機內存卡,被公安機關查獲。2011年5月9日,臨沂市費縣人民法院以復制、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張東東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并處罰金5000元。
王道之、王海峰、韓志強侵犯著作權案
2004年11月至2010年11月期間,泰安市岱岳區(qū)魯泉印刷廠法定代表人王道之伙同無業(yè)人員王海峰、聊城市吳廟小學教師韓志強為非法牟利,在未經《語文報》報社許可的情況下,由王海峰、韓志強提供正版《語文報》報樣,王道之利用其所經營的魯泉印刷廠印刷盜版《語文報》共計176.74萬份,其中將82.88萬份出售給王海峰進行銷售,將93.86萬份出售給韓志強進行銷售。2011年5月10日,泰安市泰山區(qū)人民法院以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王道之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20萬元;判處王海峰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15萬元;判處韓志強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8萬元。
劉輝販賣淫穢物品牟利案
2010年10月份,劉輝租賃青島市嶗山區(qū)沙子口村的臨建房屋,用于中國移動通信特約代理點和銷售影碟。2011年1月14日,青島市公安局嶗山分局民警對該房屋進行檢查時,從屋內查獲淫穢影碟408張。2011年6月2日,青島市嶗山區(qū)人民法院以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劉輝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3000元。
趙秋分侵犯著作權、販賣淫穢物品牟利案
2011年3月24日,趙秋分在青島市城陽區(qū)流亭街道趙村社區(qū)一無名商店出售非法光盤時,被城陽區(qū)文化執(zhí)法人員查獲,當場收繳非法光盤1596張、淫穢光碟188張。2011年6月7日,青島市城陽區(qū)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趙秋分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以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王鳳文販賣非法及淫穢音像制品案
2011年5月11日,王鳳文在青島市城陽區(qū)夏莊街道中黃埠村市場“100分影吧”銷售非法光盤時,被城陽區(qū)文化執(zhí)法人員當場查獲非法光盤5182張、淫穢光盤370張。2011年7月13日,青島市城陽區(qū)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王鳳文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以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盛佳榮傳播淫穢物品案
盛佳榮在青島市四方區(qū)康定路其暫住處,利用互聯(lián)網租用美國服務器建立網站,通過加入廣告聯(lián)盟,將廣告信息鏈接到自己所建的網站獲取廣告點擊的經濟收入。為了提高網站瀏覽量,增加廣告收入,自2010年四季度起,盛佳榮直接從其他網站采集淫穢電子信息轉載到自己創(chuàng)建的網站,發(fā)布大量淫穢色情圖片、文章、影像視頻文件,獲取廣告利益上千元。經公安機關遠程勘驗,截至2010年12月14日9時30分,其所設的http//tom3658.info網站的“圖片區(qū)”、“小說區(qū)”、“電影區(qū)”等板塊的專題子菜單,均鏈接了大量淫穢電子信息,瀏覽量達上百余萬次。經鑒定其發(fā)布的圖片703張、電子小說9111部、影像視頻文件99部系淫穢物品。2011年11月3日,青島市四方區(qū)人民法院以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盛佳榮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2萬元。
侯存武銷售非法出版物案
2010年12月3日,泰安市文化市場綜合執(zhí)法支隊在泰山大街248號侯存武經營的文匯書店檢查時,當場發(fā)現(xiàn)并收繳其存放的非法掛歷14367冊。2011年12月9日,泰安市泰山區(qū)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侯存武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2萬元。
李小霞販賣淫穢物品牟利案
2009年年底,李小霞從外地購買淫穢影碟500余張,后在費縣縣城建設路東側其經營的“零點商店”內販賣,2010年10月1日被公安機關查獲,在其店內查獲淫穢影碟333張。2011年1月7日,臨沂市費縣人民法院以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李小霞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1萬元。
富振華侵犯著作權案
2010年7月至11月,富振華在青島市城陽區(qū)城陽市場步行街擺攤對外銷售非法出版物。同年11月26日,城陽區(qū)文化市場執(zhí)法人員在富振華攤位處查獲各類盜版光盤1680張。2011年3月15日,青島市城陽區(qū)人民法院以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富振華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
劉新磊、耿慶波、邱玉斌、司光雷非法制售盜版圖書案
2006年5月以來,在未經相關出版社許可的情況下,個體書商劉新磊、司光雷與有關印刷單位合謀,從事制售盜版圖書活動,謀取非法利益。其中,2006年5月至2009年7月間,劉新磊分別委托耿慶波所有的淄博搏鑫印刷有限公司、邱玉斌所有的濰坊金源包裝制品有限公司及淄博東晨印務有限公司、山東理工大奧星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為其非法印刷盜版圖書78160冊、74000冊、11503冊和9152冊;2006年5月至2009年7月間,司光雷分別委托淄博搏鑫印刷有限公司、山東沅榮印刷有限公司為其非法印刷盜版圖書46400和10000冊。2011年3月23日,淄博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劉新磊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7萬元;判處耿慶波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并處罰金3萬元;判處邱玉斌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2萬元;判處淄博搏鑫印刷有限公司罰金10萬元;判處濰坊金源包裝制品有限公司罰金5萬元;司光雷犯非法經營罪,免予刑事處罰;涉案贓款865865元及其它非法所得553200元予以沒收。
張東東復制販賣淫穢物品牟利案
張東東在費縣梁邱鎮(zhèn)經營東寧通訊店,為牟利復制了103部淫穢視頻進行販賣。2010年3月7日,張東東向該鎮(zhèn)新柱子村的王振飛出售存有41部淫穢視頻的手機內存卡,被公安機關查獲。2011年5月9日,臨沂市費縣人民法院以復制、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張東東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并處罰金5000元。
王道之、王海峰、韓志強侵犯著作權案
2004年11月至2010年11月期間,泰安市岱岳區(qū)魯泉印刷廠法定代表人王道之伙同無業(yè)人員王海峰、聊城市吳廟小學教師韓志強為非法牟利,在未經《語文報》報社許可的情況下,由王海峰、韓志強提供正版《語文報》報樣,王道之利用其所經營的魯泉印刷廠印刷盜版《語文報》共計176.74萬份,其中將82.88萬份出售給王海峰進行銷售,將93.86萬份出售給韓志強進行銷售。2011年5月10日,泰安市泰山區(qū)人民法院以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王道之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20萬元;判處王海峰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15萬元;判處韓志強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8萬元。
劉輝販賣淫穢物品牟利案
2010年10月份,劉輝租賃青島市嶗山區(qū)沙子口村的臨建房屋,用于中國移動通信特約代理點和銷售影碟。2011年1月14日,青島市公安局嶗山分局民警對該房屋進行檢查時,從屋內查獲淫穢影碟408張。2011年6月2日,青島市嶗山區(qū)人民法院以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劉輝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3000元。
趙秋分侵犯著作權、販賣淫穢物品牟利案
2011年3月24日,趙秋分在青島市城陽區(qū)流亭街道趙村社區(qū)一無名商店出售非法光盤時,被城陽區(qū)文化執(zhí)法人員查獲,當場收繳非法光盤1596張、淫穢光碟188張。2011年6月7日,青島市城陽區(qū)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趙秋分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以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王鳳文販賣非法及淫穢音像制品案
2011年5月11日,王鳳文在青島市城陽區(qū)夏莊街道中黃埠村市場“100分影吧”銷售非法光盤時,被城陽區(qū)文化執(zhí)法人員當場查獲非法光盤5182張、淫穢光盤370張。2011年7月13日,青島市城陽區(qū)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王鳳文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以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盛佳榮傳播淫穢物品案
盛佳榮在青島市四方區(qū)康定路其暫住處,利用互聯(lián)網租用美國服務器建立網站,通過加入廣告聯(lián)盟,將廣告信息鏈接到自己所建的網站獲取廣告點擊的經濟收入。為了提高網站瀏覽量,增加廣告收入,自2010年四季度起,盛佳榮直接從其他網站采集淫穢電子信息轉載到自己創(chuàng)建的網站,發(fā)布大量淫穢色情圖片、文章、影像視頻文件,獲取廣告利益上千元。經公安機關遠程勘驗,截至2010年12月14日9時30分,其所設的http//tom3658.info網站的“圖片區(qū)”、“小說區(qū)”、“電影區(qū)”等板塊的專題子菜單,均鏈接了大量淫穢電子信息,瀏覽量達上百余萬次。經鑒定其發(fā)布的圖片703張、電子小說9111部、影像視頻文件99部系淫穢物品。2011年11月3日,青島市四方區(qū)人民法院以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盛佳榮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2萬元。
侯存武銷售非法出版物案
2010年12月3日,泰安市文化市場綜合執(zhí)法支隊在泰山大街248號侯存武經營的文匯書店檢查時,當場發(fā)現(xiàn)并收繳其存放的非法掛歷14367冊。2011年12月9日,泰安市泰山區(qū)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侯存武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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