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發布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十二條措施
2012-08-13 15:45 來源:cpp114 文/江佳 責編:江佳
- 摘要:
- 為加強企業技術改造,加快工業轉型升級,促進工業平穩較快發展,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支持企業技術改造 促進工業穩定增長十二條措施的通知》。具體措施如下:
六、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借助6·18平臺,推進重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鼓勵企業應用新技術進行生產線改造升級。省發展改革委每年安排不少于1億元專項資金用于支持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500萬元。加快企業技術創新平臺建設,經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和行業技術開發基地等科技創新平臺,按其新購研發儀器設備實際投資總額的30%給予專項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七、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動傳統產業生產裝備智能化、生產過程自動化以及管理信息系統的綜合集成,對“百億”企業“兩化融合”項目給予專項資金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鼓勵企業建設設計中心,經認定的國家或省級企業設計中心給予50-80萬元的專項補助。組織推薦我省具有國內先進工業設計水平的作品參加中國優秀工業設計獎評選。加快發展電子商務,創新商業運作模式,鼓勵優勢企業應用現代營銷網絡帶動關聯企業擴大產品銷售。
八、加強節能減排技術改造。率先在水泥行業試行階梯差別電價,逐步推廣,促進行業對標、節能減排。支持陶瓷行業加速技術改造,提高產品附加值,實現天然氣替代。鼓勵企業開展節能減排技術改造,對年可節約500噸標準煤以上的按每噸200元標準獎勵企業;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的節能項目,按項目年節能量給予節能服務公司300-500元/噸標煤的獎勵。
九、強化質量品牌建設。推進企業開展產品采標和達標活動,健全技術標準,優化產品設計,改造技術裝備,推進精益制造,加強過程控制,完善檢驗檢測。組織開展基礎原材料和關鍵零部件的工藝技術、質量和可靠性攻關,提升產品內在質量和使用壽命。支持有條件的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爭創“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積極參與制、修訂國家和行業標準。支持企業并購國外高端品牌,按并購金額給予專項資金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鼓勵輕工、紡織鞋服等品牌企業或行業聯合機構創新營銷模式,開拓國內市場,對進入大中城市開設專業賣場并帶動30家企業入駐的,或在國內外知名網站開設網絡直營店銷售額首次突破1億元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專項補助。
十、推動企業兼并重組。建立省級企業兼并重組工作組織協調機構,研究解決企業兼并重組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細化有關政策和配套措施。以汽車、鋼鐵、水泥、造船等行業為重點,著力引進戰略投資者,鼓勵優勢企業強強聯合、跨地區兼并重組和技術改造投資合作,促進企業規模化發展、集約化經營。推動建立企業產權交易服務平臺,為不同所有制的企業產權交易提供信息、政策等服務。落實鼓勵總部經濟發展的優惠政策,著力爭取民營企業總部回歸,引導省外企業總部入駐或設立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大集團。
十一、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各級政府要加大對企業技術改造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加強信貸政策和產業政策的協調配合,引導金融機構對技術改造信貸支持,促進銀行金融服務和產品創新,運用銀團貸款、聯合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等支持重點企業技術改造。支持項目業主通過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債券、中期票據、企業上市、增發配股、融資租賃等方式融資。吸引保險資金、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資金以資本入股等方式參與企業技術改造。鼓勵融資性擔保、再擔保機構與金融機構開展互信合作,促進金融機構加大對技術改造信貸支持。
十二、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切實用足用好現行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技術改造項目進口設備免稅和重大技術裝備及關鍵零部件進口免稅、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購進或自制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所發生的進項稅額抵扣以及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企業研究開發費用所得稅前加計扣除等政策,落實國家和省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
七、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動傳統產業生產裝備智能化、生產過程自動化以及管理信息系統的綜合集成,對“百億”企業“兩化融合”項目給予專項資金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鼓勵企業建設設計中心,經認定的國家或省級企業設計中心給予50-80萬元的專項補助。組織推薦我省具有國內先進工業設計水平的作品參加中國優秀工業設計獎評選。加快發展電子商務,創新商業運作模式,鼓勵優勢企業應用現代營銷網絡帶動關聯企業擴大產品銷售。
八、加強節能減排技術改造。率先在水泥行業試行階梯差別電價,逐步推廣,促進行業對標、節能減排。支持陶瓷行業加速技術改造,提高產品附加值,實現天然氣替代。鼓勵企業開展節能減排技術改造,對年可節約500噸標準煤以上的按每噸200元標準獎勵企業;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的節能項目,按項目年節能量給予節能服務公司300-500元/噸標煤的獎勵。
九、強化質量品牌建設。推進企業開展產品采標和達標活動,健全技術標準,優化產品設計,改造技術裝備,推進精益制造,加強過程控制,完善檢驗檢測。組織開展基礎原材料和關鍵零部件的工藝技術、質量和可靠性攻關,提升產品內在質量和使用壽命。支持有條件的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爭創“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積極參與制、修訂國家和行業標準。支持企業并購國外高端品牌,按并購金額給予專項資金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鼓勵輕工、紡織鞋服等品牌企業或行業聯合機構創新營銷模式,開拓國內市場,對進入大中城市開設專業賣場并帶動30家企業入駐的,或在國內外知名網站開設網絡直營店銷售額首次突破1億元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專項補助。
十、推動企業兼并重組。建立省級企業兼并重組工作組織協調機構,研究解決企業兼并重組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細化有關政策和配套措施。以汽車、鋼鐵、水泥、造船等行業為重點,著力引進戰略投資者,鼓勵優勢企業強強聯合、跨地區兼并重組和技術改造投資合作,促進企業規模化發展、集約化經營。推動建立企業產權交易服務平臺,為不同所有制的企業產權交易提供信息、政策等服務。落實鼓勵總部經濟發展的優惠政策,著力爭取民營企業總部回歸,引導省外企業總部入駐或設立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大集團。
十一、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各級政府要加大對企業技術改造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加強信貸政策和產業政策的協調配合,引導金融機構對技術改造信貸支持,促進銀行金融服務和產品創新,運用銀團貸款、聯合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等支持重點企業技術改造。支持項目業主通過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債券、中期票據、企業上市、增發配股、融資租賃等方式融資。吸引保險資金、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資金以資本入股等方式參與企業技術改造。鼓勵融資性擔保、再擔保機構與金融機構開展互信合作,促進金融機構加大對技術改造信貸支持。
十二、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切實用足用好現行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技術改造項目進口設備免稅和重大技術裝備及關鍵零部件進口免稅、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購進或自制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所發生的進項稅額抵扣以及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企業研究開發費用所得稅前加計扣除等政策,落實國家和省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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