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禁鮮令”三度延期
2006-11-01 11:54 來源:北京娛樂信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就在“禁鮮令”全面執行的最后一刻(原定于11月1日實施),國標委昨天下午在網上發出《關于公布部分企業庫存食品標簽延期使用的通知》。正如之前部分業內人士預測的一樣,“禁鮮令”在兩次延期之后,這次還是未能如期實施,而是延期到了明年1月1日。至此,已經被炒得沸沸揚揚的“禁鮮令”三度“延期”。
三度延期 禁鮮令推出2年難執行
今日本是禁鮮令的大限之日,但昨日國家標準委員會下發的《關于公布部分企業庫存食品標簽延期使用的通知》卻令執行期限再次拖后。《通知》中國家標準委員會表示:部分企業食品標簽仍有較大庫存量。為減少企業損失,凡符合GB7718-1994《食品標簽標準》及相關標準的預包裝食品標簽,可延期使用至2007年1月1日。
這已經是禁鮮令的第三次延期。本該由去年的10月1日就正式上崗的禁鮮令,在推出兩年后卻屢遭推遲。先后從去年的10月1日推遲到今年的6月1日,隨后又從6月1日推遲到11月1日,而今天又推遲到了2007年1月1日。而三次的理由都一樣:部分企業食品標簽仍有較大庫存量。
利益難一致 反禁派誓要推翻禁鮮令
“事情很明顯,禁鮮派和非禁鮮派仍然沒有就此達成一致。”昨日,記者致電廣東奶業協會副會長王丁棉,他表示:國家有關部門早該給“禁鮮令”一個明確的說法,但直到今天,禁鮮令的實行一拖再拖,很明顯多方仍在協調當中。
確實,在這兩年里禁鮮派與反禁派間的斗爭一直沒有停止。據信息時報報道,在今年9月1日召開的第五屆全國奶業大會上,中國奶業協會會長、前農業部副部長劉成果在會上發言,提出兩個口號:巴氏消毒是鮮奶的標志,反對少數寡頭壟斷行業。但國家質檢總局日前對廣東省的一名全國人大代表6月提交的文件《關于實施鮮奶標識的建議》作出明確答復,堅持認為液體乳產品名稱的標識應嚴格遵循《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不宜標“鮮”。
“如今已經延期了2年零2個月的時間,要執行它也不太可能,而我們則希望能在這兩個月里廢掉禁鮮令。”王丁棉表示 :但現在我們正在做兩手準備,一方面將《液態奶標簽實施新準則》遞交國家有關部門參考作最后的爭取,另一方面就算是禁鮮令真的如期執行,我們仍不排除以行政訴訟手段上訴禁鮮令阻礙行業發展。
禁鮮令牽涉兩大陣營
其實,此前“禁鮮令”出現的一大原因是市場上出現了“復原乳”,由于1噸奶粉可以還原成8噸甚至10噸“牛奶”,其成本要大大低于使用原料奶,一方面欺騙了消費者,另一方面損害了奶農的利益。“禁鮮令”的出現正是要將以原料奶和奶粉為原料的乳制品區分開。
但事與愿違,“禁鮮令”不但沒有達到其預期目的,卻引發了兩大陣營的利益糾紛。以光明、三元、新希望等為代表的“城市型”乳企一般奶源不充足,并且缺乏奶牛飼養的發展空間,但因靠近城市消費市場,因此以生產巴氏消毒奶、保鮮奶為主,在營銷策劃上,主打“鮮奶牌”,“以鮮取勝”,也可以說,“鮮牛奶”牌子是這些企業的最后一張王牌。而以伊利、蒙牛等為代表的“奶源型”企業則擁有得天獨厚的優質低價奶源,以生產超高溫滅菌奶為主,因為保質期可在45天左右,被稱為“常溫奶”,在營銷上,倡導天然、綠色、無污染,并且“以價取勝”。
禁鮮令
2004年5月9日,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率先發布了兩個食品標簽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和《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同時與之配套出版了《食品標簽國家標準實施指南》。該標準也被業界簡稱為“禁鮮令”。《指南》中明確指出,凡是加工食品就不存在“鮮”,所以凡是加熱過的食品,其標簽上一律禁止使用“鮮”字,以防止企業利用標簽進行商業炒作。《指南》還規定,鮮奶的標準術語應該是生鮮奶,即國際標準所稱的原乳,也就是剛剛從奶牛身上擠下的奶才稱得上是鮮奶。 (p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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