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立法限制商品過度包裝 引導健康節約消費理念
2013-06-07 10:22 來源:東方網 責編:陳莎莎
- 摘要:
- 據《i時代報》報道,去年11月21日,上海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上海市商品包裝物減量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今年2,月1日起實施。這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限制過度包裝和促進商品包裝物減量的法規,對于倡導適度包裝、限制過度包裝和促進節能減排具有重要意義。
【CPP114】訊:據《i時代報》報道,去年11月21日,上海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上海市商品包裝物減量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今年2,月1日起實施。這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限制過度包裝和促進商品包裝物減量的法規,對于倡導適度包裝、限制過度包裝和促進節能減排具有重要意義。市質監局對《規定》進行了詳細解讀:
商品過度包裝不僅浪費資源、污染環境,而且導致商品價格虛高,損害消費者利益,助長奢侈腐敗現象。
本次立法的目標:一是對商品過度包裝進行約束和限制,促使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得到有效實施。二是實現包裝廢棄物和生活垃圾的減量化,促進資源的綜合利用,推動上海經濟社會的轉型發展。三是促進商品合理包裝,引導健康、節約和環保的消費理念,倡導良好的社會風尚。《規定》鼓勵“企業優先采用可循環、可再生、可回收利用或易于降解的包裝材料。”“倡導生產者、銷售者在商品外包裝上明示包裝物回收利用及包裝成本等信息,開展包裝物的回收再利用。”
商品過度包裝不僅浪費資源、污染環境,而且導致商品價格虛高,損害消費者利益,助長奢侈腐敗現象。
本次立法的目標:一是對商品過度包裝進行約束和限制,促使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得到有效實施。二是實現包裝廢棄物和生活垃圾的減量化,促進資源的綜合利用,推動上海經濟社會的轉型發展。三是促進商品合理包裝,引導健康、節約和環保的消費理念,倡導良好的社會風尚。《規定》鼓勵“企業優先采用可循環、可再生、可回收利用或易于降解的包裝材料。”“倡導生產者、銷售者在商品外包裝上明示包裝物回收利用及包裝成本等信息,開展包裝物的回收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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