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臺灣紙業龍頭永豐余如何對自己開刀
2013-10-23 10:26 來源:《環球企業家》雜志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何奕達認為,過去造紙門檻高,有著高技術和高投資的門檻。電子屏幕最初出現時也是一個特殊商品,然而隨著產業發展,紙和電子屏幕都轉變成了大宗商品。“我們在看的是不斷的技術轉變帶來的人類生活方式的變化,所以我們在投資的時候,都是在看著未來五年十年,甚至十五年以上的技術轉變。”
在TFT LCD領域,元太科技擁有先入優勢。但TFT LCD行業隨著下游電腦和電視應用的爆炸式增長,使得企業和資本大量涌入,迅速成為一個大宗原物料的行業,比拼的是資本和規模優勢。“我們做紙已經做了50年,這種大宗物料的東西,我們不要再做,我們投資的都是技術。”何奕達告訴《環球企業家》。
而且元太科技從一開始想要尋找的就是替代紙的技術,TFT LCD架構非常耗電,元太也在尋找顯示效果跟紙更接近的技術,然后在一次機緣巧合的情況下發現了E Ink。
何奕達是何壽川的長子,1995年何奕達在麻省理工學院念書時,麻省理工學院媒體實驗室發明了電子墨水技術,發明人是何奕達的老師約瑟夫·雅各布森(Joseph Jacobson)以及同班同學巴雷特·科米斯基(Barrett Comiskey)。當時恰逢何壽川參訪麻省理工,親眼看到約瑟夫·雅各布森在一個薄片上做出藍色顯影。
1997年,何奕達從麻省理工畢業,加入頂尖咨詢公司A. T. Kearney 擔任管理顧問。“從小對永豐余是有感情在的,但除永豐余外,我們知不知道其他的事業是怎么運營的。去咨詢公司的好處是,本身是一流企業,客戶也是各行各業的一流企業。可以看到一流的企業是怎么運作的。”何奕達告訴《環球企業家》。
約瑟夫·雅各布森和巴雷特·科米斯基也在1997年以電子墨水技術創立了創業公司E Ink。E Ink創立之初就得到了一批風險投資基金和美國媒體集團的投資。元太科技雖然對E Ink很有興趣,但當時處于美國科技泡沫期間,投資E Ink價格太高,于是元太一直跟E Ink保持合作關系,并沒有投資。
雖然E Ink掌握電子墨水技術,但它仍需要電子端的企業為它配套來做電子驅動和模組。E Ink自然地在全球范圍內尋找電子巨頭,找到了飛利浦、LG、三星[微博]等。飛利浦也對E Ink進行了投資。21世紀初,索尼已經開始有了做電子閱讀器的構想,產品讓E Ink和飛利浦來實現。飛利浦這樣的電子巨頭優點是做過前瞻性的技術開發,而且有很強的研發的團隊。缺點是組織太大反應速度慢。
當時元太科技就在做電子屏幕的驅動,且元太反應靈活。“E Ink在跟飛利浦合作了一兩年之后,思考要有好的備案,不然飛利浦卡在那里做出不來,所以它平行地跟元太合作,是很自然的。”何奕達說。
E Ink的備案果然是有必要的。2005年,飛利浦進行業務調整,將業務體量小的電子紙事業部直接出售。這時看好電子紙業務未來潛力的元太科技接盤了飛利浦電子紙事業部,跟E Ink有了更緊密的合作,索尼也自然而然地成為了元太科技的客戶。這個時間點上,元太科技跟E Ink已經有了一個商業模式的清晰分工,E Ink負責上游的電子墨水材料,元太科技負責電子驅動和模組的中游部分。
2004年索尼已經做出了電子閱讀器,但是市場還沒有快速地增長起來。一直到一個強有力的玩家加入進來,電子閱讀器領域才開始發生根本性的變化,這個玩家就是亞馬遜[微博]。
2005年,亞馬遜跟E Ink、元太科技合作,提出想要做電子閱讀器的想法。最初跟亞馬遜合作,元太科技心里是很沒底的。當時亞馬遜從來沒有進入過硬件產品,而索尼又是一個硬件產品在全球銷售都非常厲害的企業。索尼都沒有讓這個市場爆炸式增長,亞馬遜有這個能力嗎?
讓所有人意外的是,2007年亞馬遜的Kindle推出市場后,銷售異常火爆。自此,元太科技的電子紙業務以每年三倍的速度在增長。
而且元太科技從一開始想要尋找的就是替代紙的技術,TFT LCD架構非常耗電,元太也在尋找顯示效果跟紙更接近的技術,然后在一次機緣巧合的情況下發現了E Ink。
何奕達是何壽川的長子,1995年何奕達在麻省理工學院念書時,麻省理工學院媒體實驗室發明了電子墨水技術,發明人是何奕達的老師約瑟夫·雅各布森(Joseph Jacobson)以及同班同學巴雷特·科米斯基(Barrett Comiskey)。當時恰逢何壽川參訪麻省理工,親眼看到約瑟夫·雅各布森在一個薄片上做出藍色顯影。
1997年,何奕達從麻省理工畢業,加入頂尖咨詢公司A. T. Kearney 擔任管理顧問。“從小對永豐余是有感情在的,但除永豐余外,我們知不知道其他的事業是怎么運營的。去咨詢公司的好處是,本身是一流企業,客戶也是各行各業的一流企業。可以看到一流的企業是怎么運作的。”何奕達告訴《環球企業家》。
約瑟夫·雅各布森和巴雷特·科米斯基也在1997年以電子墨水技術創立了創業公司E Ink。E Ink創立之初就得到了一批風險投資基金和美國媒體集團的投資。元太科技雖然對E Ink很有興趣,但當時處于美國科技泡沫期間,投資E Ink價格太高,于是元太一直跟E Ink保持合作關系,并沒有投資。
雖然E Ink掌握電子墨水技術,但它仍需要電子端的企業為它配套來做電子驅動和模組。E Ink自然地在全球范圍內尋找電子巨頭,找到了飛利浦、LG、三星[微博]等。飛利浦也對E Ink進行了投資。21世紀初,索尼已經開始有了做電子閱讀器的構想,產品讓E Ink和飛利浦來實現。飛利浦這樣的電子巨頭優點是做過前瞻性的技術開發,而且有很強的研發的團隊。缺點是組織太大反應速度慢。
當時元太科技就在做電子屏幕的驅動,且元太反應靈活。“E Ink在跟飛利浦合作了一兩年之后,思考要有好的備案,不然飛利浦卡在那里做出不來,所以它平行地跟元太合作,是很自然的。”何奕達說。
E Ink的備案果然是有必要的。2005年,飛利浦進行業務調整,將業務體量小的電子紙事業部直接出售。這時看好電子紙業務未來潛力的元太科技接盤了飛利浦電子紙事業部,跟E Ink有了更緊密的合作,索尼也自然而然地成為了元太科技的客戶。這個時間點上,元太科技跟E Ink已經有了一個商業模式的清晰分工,E Ink負責上游的電子墨水材料,元太科技負責電子驅動和模組的中游部分。
2004年索尼已經做出了電子閱讀器,但是市場還沒有快速地增長起來。一直到一個強有力的玩家加入進來,電子閱讀器領域才開始發生根本性的變化,這個玩家就是亞馬遜[微博]。
2005年,亞馬遜跟E Ink、元太科技合作,提出想要做電子閱讀器的想法。最初跟亞馬遜合作,元太科技心里是很沒底的。當時亞馬遜從來沒有進入過硬件產品,而索尼又是一個硬件產品在全球銷售都非常厲害的企業。索尼都沒有讓這個市場爆炸式增長,亞馬遜有這個能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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