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印刷行業發展這一年,有悲有歡
2013-12-20 11:44 來源:新聞出版網/報 文/左志紅 王勤 李明遠 責編:陳莎莎
- 摘要:
- 年末印刷業不平靜。11月25日,福建千帆印刷有限公司破產,老板跑路,廠區遭到哄搶;11月30日24時,知名個性定制電子商務網站涂書網關閉;12月初,北京日邦印刷有限公司200余名員工討薪的消息又傳來……這一連串事件被公開得突然又集中,業界表示驚訝,一些媒體也用“多事之‘冬’”“倒閉潮”等詞匯來集納報道。
【CPP114】訊:年度政策連發紅包
“喜大普奔”
【詞語釋義】是“喜聞樂見、大快人心、普天同慶、奔走相告”的縮略形式,表示一件讓大家歡樂的事情,大家要分享出去,相互告知。
今年發布的一系列政策文件,足以讓印刷人“喜大普奔”。
政策舉例一:承印境外圖書適用13%稅率
國家稅務總局今年3月在其官網發布《關于承印境外圖書增值稅適用稅率問題的公告》稱,國內印刷企業承印的經新聞出版主管部門批準印刷且采用國際標準書號編序的境外圖書,屬于《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的“圖書”,適用13%增值稅稅率。公告自4月1日起施行。
此前印企承印境外圖書在不同地區執行13%和17%稅率。稅率統一為13%后,對外向型印企是一重大利好消息,可以少繳4%的稅。
政策舉例二:一批審批項目取消和下放
今年政府部門印發的一系列文件中,取消和下放了多項與印刷復制企業相關的行政審批。5月15日,國務院下發《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其中,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取消只讀類光盤生產設備引進審批,國家稅務總局取消印制有本單位名稱發票的審批。12月10日,國務院公布82項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其中,中國民航局取消民用航空運輸憑證印刷企業資格認定審批。
政策舉例三:對臺港澳進一步放開
今年簽署的ECFA和CEPA相關協議,進一步放開了印刷市場準入,對于來自臺港澳的投資者來說,這是利好消息。
6月21日,海協會與臺灣海基會簽署《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大陸方面關于印刷的承諾為:1.允許臺灣在大陸設立出版物和其他印刷品的合資、合作印刷企業,大陸方應控股或占主導地位。2.允許臺灣在大陸設立合資、合作或獨資的包裝印刷企業,最低注冊資本要求比照大陸企業實行。3.允許臺灣在大陸設立合資、合作或獨資的印前企業,從事圖書的校對、設計、排版工作。
臺灣方面關于印刷的承諾為: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設立合資企業,限投資臺灣現有事業,總股權比例不超過50%。關于包裝的承諾為: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獨資、合資、合伙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包裝服務。
8月29日和30日,商務部分別與香港、澳門簽署《〈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補充協議十》,協議將于2014年1月1日起實施。其中關于印刷的承諾為:允許港澳在內地設立出版物和其他印刷品的合作企業,內地方投資者應當占主導地位。
“喜大普奔”
【詞語釋義】是“喜聞樂見、大快人心、普天同慶、奔走相告”的縮略形式,表示一件讓大家歡樂的事情,大家要分享出去,相互告知。
今年發布的一系列政策文件,足以讓印刷人“喜大普奔”。
政策舉例一:承印境外圖書適用13%稅率
國家稅務總局今年3月在其官網發布《關于承印境外圖書增值稅適用稅率問題的公告》稱,國內印刷企業承印的經新聞出版主管部門批準印刷且采用國際標準書號編序的境外圖書,屬于《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的“圖書”,適用13%增值稅稅率。公告自4月1日起施行。
此前印企承印境外圖書在不同地區執行13%和17%稅率。稅率統一為13%后,對外向型印企是一重大利好消息,可以少繳4%的稅。
政策舉例二:一批審批項目取消和下放
今年政府部門印發的一系列文件中,取消和下放了多項與印刷復制企業相關的行政審批。5月15日,國務院下發《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其中,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取消只讀類光盤生產設備引進審批,國家稅務總局取消印制有本單位名稱發票的審批。12月10日,國務院公布82項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其中,中國民航局取消民用航空運輸憑證印刷企業資格認定審批。
政策舉例三:對臺港澳進一步放開
今年簽署的ECFA和CEPA相關協議,進一步放開了印刷市場準入,對于來自臺港澳的投資者來說,這是利好消息。
6月21日,海協會與臺灣海基會簽署《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大陸方面關于印刷的承諾為:1.允許臺灣在大陸設立出版物和其他印刷品的合資、合作印刷企業,大陸方應控股或占主導地位。2.允許臺灣在大陸設立合資、合作或獨資的包裝印刷企業,最低注冊資本要求比照大陸企業實行。3.允許臺灣在大陸設立合資、合作或獨資的印前企業,從事圖書的校對、設計、排版工作。
臺灣方面關于印刷的承諾為: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設立合資企業,限投資臺灣現有事業,總股權比例不超過50%。關于包裝的承諾為: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獨資、合資、合伙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包裝服務。
8月29日和30日,商務部分別與香港、澳門簽署《〈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補充協議十》,協議將于2014年1月1日起實施。其中關于印刷的承諾為:允許港澳在內地設立出版物和其他印刷品的合作企業,內地方投資者應當占主導地位。
- 相關新聞:
- ·盤點:他們回味這一年,酸酸甜甜 2013.12.20
- ·盤點:2013年印刷行業關鍵詞之轉型 2013.12.17
- ·毓2013t齾p7LA'砉嬾 2013.12.17
- ·盤點:當今全球熱點印刷新技術 2013.11.21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