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嚴環保法先聲奪人 印刷企業需嚴陣以待
2014-07-01 11:35 來源:必勝原創 梁孝克 責編:劉曉燕
- 摘要:
- 不要以為環保只打天邊的“大老虎”,不拍我們身邊的“小蒼蠅”。6月18日,蒼南縣首例污染環境案開庭,某電鍍廠老板林某因直接排放工業廢水、造成周邊河流重金屬超標15倍,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罰金3萬元
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印刷企業可以高枕無憂。2013年底,由于接到某單位投訴,龍港環保所對五小周邊的八家企業進行了查處,認為他們沒有進行環評審批,要求停止生產,并處以數萬元不等的罰金。我們知道,蒼南甚至全國的大部分中小企業都是沒有環評手續的。這個緊箍咒一念,企業都受不了。
這些案例可以視為2015年元旦即將實施的史上最嚴《環保法》的先聲,我們應早為之準備。據有關調查數據顯示,全縣還有將近一半的印刷企業沒有自己的廠房,他們之中的大部分還是租住在居民區生產。有的企業在城區的廠房甚至早于居民區建設,后來隨著人煙蕃息,才形成今日“人包廠”的格局。居民環保意識的加強,給城區企業造成了相當大的壓力,雖然他們已經小心翼翼地處理左鄰右里的關系,但往往樹欲靜而風不止。
從2012年起,蒼南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已經停止在城區商住房下面審批印刷企業,2013年,停止了城區印刷企業在商住樓的地址變更,要變更,對不起,請到廠房去。這一舉措的目的,就是想把企業請出城去。
但即便如此,企業還是想要固守城區。原因不外有三,一是因為幾十年下來,大家都做業務客的加工生意,城區交通便利,客人來往方便;二是城區配套齊全,無論廠家還是業務客,在城區都有其習慣的“生態環境”;三是廠房昂貴,實力較弱的企業無法購買。
要解決當前已經存在或許今后將密集爆發的環保問題,還是要把城區的印刷企業移出來。最有效的解決方法莫過于政府或者行業協會主導建設標準廠房,以成本價供應給企業。選址要依靠現有的印刷園區,比如世紀大道新雅曙光工業園南側,而不是偏遠的新城。既要讓企業買得起,更要讓企業愿意去。這是老生常談的問題了,可惜一直都沒有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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