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一造紙企業偷排 罰3萬停產1月
2015-04-24 10:49 來源:揚州晚報 責編:江佳
- 摘要:
- 今年1月1日,新《環保法》開始實施,與以前相比,不僅更加嚴厲,環保部門也被賦予了更大的權力。21日,揚州環保部門公布了新環保法實施以來開出的首張環境違法罰單。
【CPP114】訊:今年1月1日,新《環保法》開始實施,與以前相比,不僅更加嚴厲,環保部門也被賦予了更大的權力。21日,揚州環保部門公布了新環保法實施以來開出的首張環境違法罰單。
村民舉報
清澈的河上“蓋棉被”
江都區武堅鎮五尖村潘家組有一條河,叫潘家河,貫穿整個村落,是鎮屬河道,與區級河道野田河、鹽邵河相連。
“不好了,不好了,這個河里哪里漂來的白棉花絮?”3月13日一大早,村民老潘,來到家門口的潘家河邊散步晨練,不過,眼前的一幕讓他震驚了!“原本清澈的河面覆蓋上一層白色的‘棉被’,看起來太可怕了。”
村民們一起涌到河邊上,七嘴八舌議論開來,“是不是隨水從哪里漂來的?”“也許是有人趁夜里故意亂排放的?”“有沒有毒?水里養的魚要不要緊?”討論半天,大家也都不知如何是好。
這一情況,迅速引起了村組長的關注,“趕緊匯報,向環保部門投訴!”組長當機立斷,一邊向村支書報告情況,一邊打電話給熱線“12369”,向江都區環保部門投訴。
部門調查
紙品廠污水處理出故障
當地環保部門多名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調查取證。
“當天沒有大風大雨,外地漂來的可能性不大。潘家河對面就是武堅鎮工業集中區,我們把調查重點放在對企業的排查上。”江都區環保局監察大隊工作人員推測。3月13—14日,該大隊成立工作小組,進駐武堅工業園區,調查污染原因。
“在排查了幾家企業后,我們把目標鎖定在揚州博友高檔紙品有限公司。”江都區環保局監察大隊大隊長沈春勇介紹,“這家企業是生產高檔面紙的,調查中我們發現,企業污水處理設施出現了故障,廢水沒能處理,污水直接流入與它相隔10多米的潘家河,造成水體污染。”
據介紹,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水,一般要經過收集、處理、沉淀等幾道程序,達標后,再接管鎮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工人操作不當,生產環節出現故障,應急措施又不到位,是造成這次污染的主要原因。”
面對調查結果,該企業負責人主動承認違法事實并承諾,“將一定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開出罰單
罰款3萬,封停1個月
“我局決定對你企業生產高檔生活用紙產污工段設備的供電開關進行查封。本次查封(扣押)期限自2015年4月1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止。查封期間,你單位不得擅自損毀封條、變更查封狀態或者啟用已查封的設施、設備。否則,我局將提請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依法處理。”近日,在該企業的生產車間,執法人員向企業負責人宣讀了《查封扣押決定書》,隨后,拉下電閘,并在該企業箱門上貼上了封條。此外,該企業還被處以3萬元的罰款。
據悉,查封期間,如果這家紙品廠提前完成整改任務,可主動向環保部門申請解除查封。環保部門將組織核查,并根據核查結果作出解除或維持查封決定。
“上周我們已經對這家工廠進行了解封。”21日,江都區環保局法宣科副科長王根兵介紹,“不過目前還是處于試運行狀態,等我們對廢水監測合格,才能允許其恢復全部生產。”
村民舉報
清澈的河上“蓋棉被”
江都區武堅鎮五尖村潘家組有一條河,叫潘家河,貫穿整個村落,是鎮屬河道,與區級河道野田河、鹽邵河相連。
“不好了,不好了,這個河里哪里漂來的白棉花絮?”3月13日一大早,村民老潘,來到家門口的潘家河邊散步晨練,不過,眼前的一幕讓他震驚了!“原本清澈的河面覆蓋上一層白色的‘棉被’,看起來太可怕了。”
村民們一起涌到河邊上,七嘴八舌議論開來,“是不是隨水從哪里漂來的?”“也許是有人趁夜里故意亂排放的?”“有沒有毒?水里養的魚要不要緊?”討論半天,大家也都不知如何是好。
這一情況,迅速引起了村組長的關注,“趕緊匯報,向環保部門投訴!”組長當機立斷,一邊向村支書報告情況,一邊打電話給熱線“12369”,向江都區環保部門投訴。
部門調查
紙品廠污水處理出故障
當地環保部門多名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調查取證。
“當天沒有大風大雨,外地漂來的可能性不大。潘家河對面就是武堅鎮工業集中區,我們把調查重點放在對企業的排查上。”江都區環保局監察大隊工作人員推測。3月13—14日,該大隊成立工作小組,進駐武堅工業園區,調查污染原因。
“在排查了幾家企業后,我們把目標鎖定在揚州博友高檔紙品有限公司。”江都區環保局監察大隊大隊長沈春勇介紹,“這家企業是生產高檔面紙的,調查中我們發現,企業污水處理設施出現了故障,廢水沒能處理,污水直接流入與它相隔10多米的潘家河,造成水體污染。”
據介紹,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水,一般要經過收集、處理、沉淀等幾道程序,達標后,再接管鎮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工人操作不當,生產環節出現故障,應急措施又不到位,是造成這次污染的主要原因。”
面對調查結果,該企業負責人主動承認違法事實并承諾,“將一定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開出罰單
罰款3萬,封停1個月
“我局決定對你企業生產高檔生活用紙產污工段設備的供電開關進行查封。本次查封(扣押)期限自2015年4月1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止。查封期間,你單位不得擅自損毀封條、變更查封狀態或者啟用已查封的設施、設備。否則,我局將提請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依法處理。”近日,在該企業的生產車間,執法人員向企業負責人宣讀了《查封扣押決定書》,隨后,拉下電閘,并在該企業箱門上貼上了封條。此外,該企業還被處以3萬元的罰款。
據悉,查封期間,如果這家紙品廠提前完成整改任務,可主動向環保部門申請解除查封。環保部門將組織核查,并根據核查結果作出解除或維持查封決定。
“上周我們已經對這家工廠進行了解封。”21日,江都區環保局法宣科副科長王根兵介紹,“不過目前還是處于試運行狀態,等我們對廢水監測合格,才能允許其恢復全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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