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市一造紙廠繞開環保竟能開工
2007-04-28 00:00 來源:燕趙都市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沒有任何防滲措施的排污渠
排污渠在此由暗轉明
村民向記者展示顏色有點發紅的飲用水
河北玉晶集團沽源造紙廠是沽源縣重點項目,這個造紙廠在沒有任何環保設施的情況下,不僅順利開工,而且違規生產了10個月之久。其排出的工業廢水對當地的耕地及地下水造成了污染。
■肆無忌憚的排污渠
4月24日12時許,記者來到位于張家口壩上地區沽源縣九連城鎮的造紙廠,該廠大門緊閉,在原料廠門口有一排拉麥秸的拖拉機正在等待進廠過磅。
在附近的放羊師傅指點下,記者找到了造紙廠的排污口。爬上排污口外邊的土墻,記者看到造紙廠北邊的廠區全部都是工業廢水,呈暗紅色,散發著陣陣刺鼻的異味,廠區內的水面有幾千平方米。在污水池的一角,記者找到了通往廠區外面的排污管道,管道從污水池引出來后向該廠西北方向遠遠地延伸過去,在排污管道的兩側有結實的鐵絲網護欄,兩道鐵絲網之間大概有10米寬,站到墻頭上也看不到排污渠的盡頭。
記者從鐵絲網邊上鉆了進去,沿排污渠而走,尋找它的盡頭。一開始,排污管道還處于隱蔽階段,被埋在了地下。大概1公里之后,管道就沒有了,變成一條由水泥板鋪成的明渠,難聞的氣味兒也隨著呼呼的西北風撲鼻而來。又過了幾公里后,防護的水泥板也消失了,直接成了接地的排污渠,從水渠兩邊泥土的顏色可以看出,雖然現在是涓涓細流,但以前肯定水流很大。記者繼續走,水渠越來越寬,污水也多了起來,氣味更加難聞。2個小時之后,記者終于到達了距離廠區很遠的排污渠終點。
排污渠的終點是一片面積很大的鹽堿地,呈盆地形狀,污水經過“長途跋涉”之后儲存到這里。水面很寬很廣,跟廠區污水池一樣呈暗紅色。壩上的風本來就很大,此時帶著強烈異味的風吹過來,記者有種呼吸困難的感覺。記者穿的黑色運動鞋在走過鹽堿地之后,變成了乳白色。
■土地和地下水被污染
記者從鹽堿地返回之后,來到廠區附近的張布忠村進行采訪。村民告訴記者,造紙廠大概是去年6月份開工的,工業廢水就是直接排放到了那片鹽堿地,沒見過廠里有任何治污措施。
目前,該村惟一的一口水井也受到了威脅,村民說自2007年以來,打上來的水就明顯變得發紅,喝起來也和以前感覺不一樣。
隨后,記者來到被造紙廠占地的建國村。村民告訴記者,他們以前就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過造紙廠產生污染的情況,可是始終沒人管。后來污染越來越厲害,前幾天他們去市里再次反映情況,可能是起到了作用,現在造紙廠停工了。當記者打聽有誰對污染的情況比較了解時,村民們讓記者最好去找村干部,因為現在村里傳言“誰管抄誰家”。
草各尖村也在造紙廠附近,該村村民告訴記者,造紙廠污染的事誰都知道,但沒人敢管。現在土地已經被污染了,本來土質就不好的土地以前還長點草,現在有的地方連草也沒了。村民們說,地下水肯定受到了污染,雖然現在還沒有達到嚴重污染的程度,但是如果照此發展下去,用不了幾年,村里的飲水安全肯定沒保障了。
■有關部門對污染問題避而不談
據村民介紹,張布忠村、建國村及草各尖村由于人少,三個自然村是一個行政村。村委會主任趙樹林在電話里告訴記者,他在縣城有事,對于造紙廠污染的事不了解。
記者與河北玉晶集團辦公室聯系后,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造紙廠的事由武廠長負責,記者按照他們提供的電話始終沒能和武廠長聯系上。
沽源縣環保局辦公室工作人員稱,造紙廠的事由管理股負責,記者幾經努力也沒能和管理股的負責人取得聯系。
4月26日上午,記者撥通了張家口市環保局辦公室電話。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負責沽源造紙廠污染調查的人去省里開會了,30日才能回來,工作人員讓記者30日再打電話聯系。
■污染已引起張家口市環保局重視
之后,記者在張家口環境信息網上,找到了一條《市局緊急召集會議研究解決沽源造紙廠污染問題》的官方信息。
該信息的發布時間為今年4月11日,據該信息表述:“河北玉晶集團沽源造紙廠位于沽源縣九連城,設計年生產9.6萬噸,該項目是沽源縣重點工程。但由于該項目的污染防治措施沒有與生產工程同時建設,導致在試生產過程中高度有機廢水直接排入廠區外的400畝空地上,如果長期如此將可能對地下水造成影響。市局接此情況后于2007年3月22日緊急召集沽源縣政府、市信訪局、河北玉晶集團等有關單位領導,共同研究解決河北玉晶集團沽源造紙廠環境污染問題,并拿出了具體方案,明確責任,限期抓好落實。”
此次會議議定:河北玉晶集團沽源造紙廠在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之前,擅自生產的行為已嚴重違反了環保的相關法律、法規,同時群眾反應強烈,必須立即停止生產;河北玉晶集團沽源造紙廠拿出污水治理工程方案;企業由于是沽源縣重點項目,投資較大,又是重污染行業,市局擬補助部分治理資金,確保企業能夠盡快實現正常生產。
附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其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經原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該建設項目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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