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質監部門:食品包裝物也要過“QS”關
2008-01-12 00:00 來源:福建日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用保鮮袋裝入剛買回家的新鮮魚肉、蔬菜,放入冰箱;點幾道熱菜,用快餐盒打包回家……在日常生活中,各式各樣的塑料制品給人們帶來了便利。但它們與食物的親密接觸是否安全衛生呢?
記者近日從省質監局了解到,繼28類食品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后,我國食品包裝市場準入制度目前也開始全面啟動。包括一次性塑料口杯、餐盒以及奶瓶等在內的食品塑料包裝、容器、工具3大類39種產品,從1月1日起首批實施市場準入。質監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今后在購買食品或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產品時,盡量選擇包裝上加貼“QS”標志的產品。
“身份”不明藏隱患
6日清晨,福州北大路附近的一個菜攤上,站在電子盤秤前的攤主,熟練地扯下一只只塑料袋,將顧客遞過去的油菜、花菜、豆角等分裝、稱重。這些塑料袋有紅色、藍色、白色的,均無標志,隱約有些刺鼻的怪味。
9日,記者在福州五四路一家大型超市的嬰幼兒用品柜臺看到,一位正欲購買奶瓶的女士一會兒對著燈光查看奶瓶的透明度,一會兒又用手捏一捏,試試硬度。盡管奶瓶也屬于需“QS”認證的食品用制品系列,但由于目前上柜的這些奶瓶基本產于去年,目前還未見“QS”標志,消費者只有憑經驗或對品牌的信任進行選購。
設于省中檢所的國家塑料制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有關專家稱,食品的接觸材料直接關系到食品安全。非食品級的包裝材料雖然不像感染病毒、細菌那樣,對消費者的身體造成立竿見影的危害,可使用劣質原料或違規添加物的包裝物,在長期反復使用的情況下,析出的有毒有害物質會遷移到食物中,對人體健康造成不利影響。若不對食品用塑料包裝進行明確標志,消費者難以直觀地判斷食品包裝的優劣,成分是否安全。
對于已取得“QS”認證的食品,食品企業必須對采用的塑料包裝物進行“QS”把關。根據規定,塑料食品包裝物生產企業應在獲證后12個月內,將在其獲證產品模具的適當部位、外包裝、標簽或說明書上自行加印(貼)QS標志。而直接面對消費者的產品,如塑料奶瓶、塑料飲水杯、餐盒等,須在其最小銷售包裝、說明書或產品上加印(貼)QS標志。
由于塑料購物袋在日常生活中的濫用,已引起國家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國務院辦公廳于近日下發了《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要求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從6月1日起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因此,我國將逐步形成有償使用塑料購物袋的市場環境。有關專家提醒消費者,塑料購物袋并非一定可用于食品包裝,盡量不要購買來直接包裹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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