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發力 尋找數碼印刷行業管理之路
2008-01-31 00:00 來源:數碼印刷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近幾年,數碼印刷作為印刷行業的一個組成部分,越來越受到各方的關注。設備廠商是你方唱罷我登場,數碼印刷企業是不斷涌現,層出不窮,用戶也在更多地應用數碼印刷的各種服務。但當真地聚焦數碼印刷行業管理時,還真有點“無組織、無紀律”的狀態。
事實上,印刷行業管理一直就存在。國務院在1997年3月就頒布了《印刷業管理條例》,2001年8月進行了修訂,新聞出版署在2001年11月發布了《印刷業經營者資格條件暫行規定》、在2003年7月發布了《印刷品承印管理規定》。這些條例和規定給印刷行業的各個方面的參與者提供了比較完善的行為規范,它不僅適用于傳統印刷,對數碼印刷也同樣有效。
數碼印刷起步晚、規模小、印品內容雜,且數碼印刷企業間存在明顯的差異性,但這并不能成為數碼印刷行業游離在行業管理外的理由。反之,印刷行業的多樣性發展也需要相關的管理部門在管理條例和規定上有相應的變化。無論是數碼印刷設備供應商、數碼印刷服務提供商,還是需要數碼印刷服務的客戶,都應該認真了解印刷行業管理的相關文件(相信全國的數碼印刷行業仔細學習過《印刷業管理條例》的不多),從而使數碼印刷行業向著健康的方向發展。
首先就是數碼印刷設備供應商。數碼印刷設備在原理上就完全不同于傳統印刷,數碼印刷設備廠商又各自擁有自主的知識產權和互不通用的耗材,而國內尚無具備競爭力的設備制造商,因此,對于廠商的行業管理因立足于避免廠商話語權的主導地位。例如,如何給進入國內市場的數碼印刷設備定性。有些廠商在銷售時將設備宣傳成無所不能的數碼印刷設備,而進口時又將設備描述成可以免去關稅的打印設備,遇到問題時又可以將其再以生產型打印設備的面目出現。這一來一去,中間受到損失的一定是國家和購買數碼印刷設備的企業。
其次是數碼印刷服務商。許多數碼印刷企業并不很清楚到底是否應歸類到印刷企業。《印刷業管理條例》第二條如是說:“本條例適用于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經營動。本條例所稱出版物,包括報紙、期刊、書籍、地圖、年畫、圖片、掛歷、畫冊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的裝幀封面等。本條例所稱包裝裝潢印刷品,包括商標標識、廣告宣傳品及作為產品包裝裝潢的紙、金屬、塑料等的印刷品。本條例所稱其他印刷品,包括文件、資料、圖表、票證、證件、名片等。本條例所稱印刷經營活動,包括經營性的排版、制版、印刷、裝訂、復印、影印、打印等活動。”筆者將《印刷業經營者資格條件暫行規定》中根據不同經營內容所需要求制作成一個比較表(見附表),據此很容易將大部分數碼印刷企業歸類為其他印刷品印刷企業。可又有多少企業據此去申請了印刷經營許可證呢?換言之,數碼印刷行業管理有著明確的管理依據,只是如何去實施,以及現行的管理細則對于數碼印刷是否存在不適用的條款和需要完善的問題,還有待于進一步探討。
最后是需要數碼印刷服務的客戶。如果上面提到的管理措施要求嚴格執行的話,也需要客戶的配合。比如條例中提到的相關證明文件等。
因此,只有各方對印刷行業管理有足夠的重視和具體實施的力度,方能真正實現管理的目的。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