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形”回收標志將印上購物塑料袋
2008-02-10 00: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編:尤思佳
今年6月1日商品零售場所提供的塑料袋將全部有償使用,與塑料袋相關的國家標準呼之欲出。2月5日,記者從國家標準委了解到,和塑料袋相關的三項國家標準已經完成并開始征求意見。記者發現,在塑料袋上印制“三角形”回收標志、安全性說明和警告語,以及環保提示被作為強制性條款寫進了標準之中。
環境聲明、安全警告語、生產廠家、使用性質,這些在人們日常生活中很少在塑料袋上看到的提示,如今在《塑料購物袋的環境、安全和標識通用技術要求》中都作為強制性條款進行了規定。如,塑料購物袋的最小厚度必須≥0.025mm,也就是說超薄塑料袋將不能使用;塑料袋應標有“為了保護環境和節約資源,請多次使用”的“環境聲明”文字;塑料購物袋還應標有安全性說明和警告語,如“為了避免和防止窒息等危險,請遠離嬰兒和幼兒,請不要在嬰兒小床、睡床、圍欄等處使用塑料購物袋”等;標識中還需要明確袋的名稱,如塑料購物袋(普通塑料購物袋)、降解塑料購物袋、淀粉基塑料購物袋、直接接觸食品用塑料購物袋。可直接接觸食品的要標有“食品用”字樣,在有可能被誤用食品用包裝的,還應在塑料袋上標上“非食品用”字樣;塑料袋應明確標識生產廠家名稱等。
除此之外,該標準還規定,使用可回收材料制成的塑料袋,必須像其他塑料制品一樣,印上“三角形”的回收標志,不可回收的也要印上相應的標志。
在昨天同時公布的《塑料購物袋》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中還明確規定:塑料袋在顏色方面應滿足:直接接觸食品用塑料購物袋應為本色,其他塑料購物袋顏色不限。在印刷質量方面規定:印刷塑料購物袋的油墨應均勻,圖案、文字清晰、完整,且不易剝離。并且所有塑料購物袋產品都必須經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昨天,《塑料購物袋的快速檢測方法與評價》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也一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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