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龍集團組織下屬企業堅決執行《勞動合同法》
2008-02-16 00:00 來源:http://www.cprint.cn 責編:尤思佳
今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正式開始實施。《勞動合同法》的立法主旨是建立和諧穩定的勞資關系,這不僅牽涉到一部法律能否被正確適用,更影響到人們對社會未來發展的信心與預期,進而對于和諧社會的構建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要進一步宣傳《勞動合同法》,為全面提高勞動者、用人單位學法、守法與用法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的氛圍。
從2007年6月29日《勞動合同法》出臺起,界龍集團多次組織下屬各企業的主要領導、工會主席、人事干部等參加培訓,學習《勞動合同法》,為法律的實施提前做好準備。《勞動合同法》的頒布有利于規范用人單位的用工行為,對于守法的用人單位的用工成本影響并不大。盡管《勞動合同法》擴大了經濟賠償金的適用范圍,但此舉主要是為了鼓勵用人單位簽訂較長期的勞動合同,而且《勞動合同法》還對經濟補償金的數額進行了一定的限制。而界龍集團下屬各企業的員工,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008新年伊始,各企業工會已積極行動起來。在企業制定和修改《員工勞動合同》、《員工手冊》、《集體合同》等關系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合同及規章制度時,工會積極參與此項工作,代表職工提出有關意見,并且將各項草案提交職代會審議。用法律的形式進一步明確了企業和職工的權利和義務。單個的勞動者保護自身勞動權的能力有限,充分發揮工會的作用是保護勞動權利、促進《勞動合同法》實施的重要內容。《勞動合同法》賦予工會在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制定、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解除、經濟性裁員、集體合同等方面更多的職責。
未來,界龍集團將堅決執行《勞動合同法》,在集團上下樹立以勞動為榮、珍惜工作崗位的觀念。在施行年休假等制度方面堅持靈活性與原則性的統一,通過一系列對《勞動合同法》的宣傳、學習、執行、維護等措施,使其達到加強企業管理、促進三級動態考核及末位淘汰制的執行,在維護勞動者權益的同時提高全員勞動生產率,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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