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協建議:商品包裝要由“過度”變“適度”
2008-02-21 00:00 來源:人民政協報 責編:余建良
商品過度包裝是指商品在包裝時耗用材料過多,體積過大,超出了包裝保護和美化商品的功能和要求的做法。為了揭示商品過度包裝存在的問題,反映消費者的呼聲,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合寧波、杭州、嘉興、衢州四個地區消保委,于2007年11月5日至20日組織了本次專題問卷調查。調查共發出問卷2080份,收回有效問卷1813份,問卷回收率達87.16%。
商品過度包裝 月餅首當其沖
調查一:商品應該適度包裝
6.82%的消費者認為不要包裝;85.42%的消費者認為要適度包裝;7.43%的消費者認為要精致包裝;0.33%的消費者認為可以豪華包裝。從本次調查看,消費者主張商品適度包裝,反對豪華包裝。
調查二:商品過度包裝主要目的是賺取利潤
9.69%的消費者認為是為了美觀;11%的消費者認為是防止破損;1.96%的消費者認為是利用資源;0.38%的消費者認為是為了安排勞動力;54.9%的消費者認為是經營者為了賺取更多利潤;22.06%的消費者認為是經營者的營銷手段。顯然商家就是利用消費者愛面子的心理,在包裝上大做文章。然而真正的目的是經營者為了賺取更多的利潤,把包裝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調查三:最突出的過度包裝商品月餅為首
26.04%的消費者認為是月餅;18.57%的消費者認為是名酒;14.98%的消費者認為是保健品;其他依次為補品、化妝品、茶葉、名煙、工藝品、藥品、金銀首飾、干果品、干水產品、服裝、電器。其中服裝、干果品、干水產品、電器等商品包裝相對比較規范。
帶來四類問題
有32.08%的消費者認為商品的過度包裝會帶來資源的浪費;25.29%的消費者認為會導致勞動力的浪費;30.6%的消費者認為能增加消費者的負擔;7.83%的消費者認為會增加政府負擔;4.2%的消費者認為會增加經營者負擔。
商品的過度包裝會帶來四類問題:一是價格的成倍增長,加重消費者負擔;二是浪費資源,增加勞動力;三是造成環境污染;四是助長不良的市場行為和社會風氣,甚至為少數人的腐敗行為提供了基礎。
采取多項措施 遏制過度包裝
為規范商品的包裝,我們提出以下建議:
首先,應完善現行的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出臺《包裝法》。總的來看,目前我國在限制過度包裝、搭售其他物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還不夠完善,在管理上也缺乏強有力的措施。
其次,反對過度包裝,應從源頭抓起。要加強管理,抓好包裝企業生產、銷售和回收的幾個環節。加快我國包裝生產企業的技術革新步伐,加大技術改造,生產出價廉物美、節約資源、具有市場競爭力的、對生態環境和人體無害的“綠色包裝”。
第三,抓緊建立和完善廢棄包裝物回收利用體系,以確保廢棄包裝物再利用。為廢棄包裝材料等資源回收利用產品的銷售提供價格、稅收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第四,應大力倡導綠色消費、健康消費。通過宣傳教育,增強全體公民的資源節約意識,引導消費者自覺抵制過度包裝、畸形消費等行為。大力倡導合理、綠色的消費觀念,發起“人人拒用奢華包裝品”運動,政府高層帶頭,讓人們以節儉為榮、以奢華為恥。
我們相信,在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過度包裝一定會逐漸失去市場,商品包裝行業會逐步走上法制化、可持續化發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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