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紙業近450萬噸落后產能應被淘汰
2008-03-06 00:00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報 責編:余建良
3月3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國家環保總局聯合發布公告,公布2007年應予淘汰的落后造紙、酒精、味精、檸檬酸生產能力數量和企業(生產線)名單,其中造紙行業2007年應被淘汰的落后產能為4495580噸。
公告稱,兩部門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07〕15號)要求,根據各地上報公布上述名單。公告要求各地政府主管部門加強對屬地淘汰落后造紙、酒精、味精、檸檬酸生產能力情況的監督檢查,同時請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2007年10月,兩部門曾發出《關于做好淘汰落后造紙、酒精、味精、檸檬酸生產能力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產業政策的規定,環保評審不達標的落后造紙、酒精、味精、檸檬酸生產能力實施淘汰。其中造紙行業落后產能的具體標準是:主要淘汰年產3.4萬噸以下草漿生產裝置、年產1.7萬噸以下化學制漿生產線、排放不達標的年產1萬噸以下以廢紙為原料的紙廠。“十一五”期間,造紙行業面臨淘汰的落后產能為650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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