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裝多缺回收標志
2008-03-28 09:05 來源:西南商報 責編:張奕波
什么食品包多少層,包裝要符合什么標準,旨在規范食品包裝的首部行業標準《食品包裝規范》現已進入征求意見階段。該《規范》起草方表示,該《規范》年內將實施。近日,四川達州通川工商局針對征求意見稿中提到的一些要求在達城市場進行了調查。
按照規范,應在每個食品包裝件上標示包裝回收標志。回收標志的標示應符合相關規定。
征求意見稿要求,食品包裝須符合環保要求,并在明顯位置標注“可回收利用”字樣。
而調查時發現,部分奶制品、蛋糕、軟飲料、休閑食品的外包裝并沒有按要求標注,僅有少數的幾類產品標注了不同國家字樣的回收包裝提示語。
還有一點是,很多食品的生產廠家在包裝上都印有一個“小人與垃圾桶”的符號,以提醒消費者注意環保。
有關專家介紹,“那個標志不是可回收利用的標志,只是一個通用的提醒符號而已,如果廠家要在包裝上印有正規的可回收利用標志,是需要認證的。”
按照規范要求零售企業提供的購物袋為可降解,厚度大于0.025mm。包裝要生、熟分開。
但在某超市里看到,超市自制的饅頭、花卷等食品完全由保鮮膜包裝代替,上面直接貼上了價簽,而烤鴨、肘子等熟食的包裝袋則用的是超市的“連卷袋”(常見的大卷可撕塑料袋),上邊主要是價格、公斤、生產日期等,并沒有明確的環保標識。
而調查中一家超市的自制食品銷售員表示:“超市僅強調干凈就行,但干凈的標準以及包裝環保與否,具體操作流程等細則,超市并沒有給我們培訓。”
另一家某超市經理則表示,自家超市每天的“連卷購物袋”能用20卷,按照每卷500個塑料袋計算,“一個超市一天連卷袋的用量將達一萬個。”
不過,該經理認為:“對于超市來說,連卷袋也屬于商品,不應該完全按照食品包裝的要求考量。而且,超市現已全部使用可降解材料,如果再另行往每個袋上印制回收環保說明,無疑會增加超市成本。”
因此,該經理建議:“國家可要求超市嚴格對連卷袋供應商的檢查,以直接保證包裝袋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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