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國大事記:1958年
2009-09-24 09:18 來源:中國網 責編:樂軒
“大躍進”
1956年我國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建立起社會主義基本制度。同時,1957年又成功完成了“一五”計劃,開始進入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的新時期,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可謂凱歌行進。在這種情況下,由于對社會主義建設經驗不足,對經濟發展規律和中國經濟基本情況認識不足,更由于毛澤東、中央和地方不少領導同志在勝利面前滋長了驕傲自滿情緒,急于求成,夸大了主觀意志和主觀努力的作用,沒有經過認真的調查研究和試點,就在總路線提出后輕率地發動了“大躍進”運動。
1957年9月,在中共八屆三中全會上,毛澤東認為1956年對經濟工作中過急情況的糾正是“反冒進”。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農業發展綱要十四條(修正草案)》,這實際是農業“大躍進”的綱領。會后,全國大部分省、自治區召開黨的各級干部會議,傳達貫徹三中全會精神,積極準備掀起工農業生產的高潮。11月13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提出了“大躍進”的口號。1958年5月召開的中共八大二次會議制定了鼓足干勁,力爭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設社會主義的總路線,通過了第二個五年計劃,提出了一系列不切實際的任務和指標。在這之后制定的1958年國民經濟計劃的第二本帳的主要指標過高,造成了經濟工作中的急于求成和急躁冒進。
在“大躍進”運動中,高指標、瞎指揮、虛報風、浮夸風、“共產風”盛行,各地紛紛提出工業大躍進和農業大躍進的不切實際的目標,片面追求工農業生產和建設的高速度,大幅度地提高和修改計劃指標。“大躍進”打亂了國民經濟秩序,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造成了工農業比例嚴重失調,導致國民經濟困難局面的出現和加劇,再加上天災因素,最終導致了席卷全國的大饑荒。從1958年11月開始,中共中央開始糾正“大躍進”運動中的問題。1960年冬,黨中央開始糾正農村工作中的“左”傾錯誤,“大躍進”運動也被停止。1962年七千人大會后,初步總結了“大躍進”中的經驗教訓,并由此開始了全面的國民經濟調整工作。
人民公社
農村人民公社化運動是我們黨在五十年代后期全面開展社會主義建設中,為探索中國社會主義建設道路所作的一項重大決策。
關于在我國農村建立“大社”的思想,早在農業合作化運動的高潮中已初見萌芽。1956年完成了高級合作化,每社平均200戶左右。1957年冬和1958年春的農田水利建設高潮,又出現了聯隊、聯社。毛澤東考慮到當時以大搞興修水利為特點的農業生產建設的發展需要,覺得需要辦大社。1958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成都會議通過了《關于把小型的農業合作社適當地合并為大社的意見》。意見指出:“為了適應農業生產和文化革命的需要,在有條件的地方,把小型的農業合作社有計劃地適當地合并為大型的合作社是必要的。”會后,各地農村開始了小社并大社的工作,有的地方出現了“共產主義公社”、“集體農莊”,有的地方出現了“人民公社”。1958年7月1日《紅旗》雜志第3期《全新的社會,全新的人》一文中,比較明確地提出“把一個合作社變成一個既有農業合作又有工業合作基層組織單位,實際上是農業和工業相結合的人民公社”。這是在報刊上第一次提“人民公社”的名字。8月6日,毛澤東視察河南新鄉七里營人民公社時,說人民公社名字好。9日,在與山東領導談話時說:“還是辦人民公社好……”,并指出公社的特點是一大二公。談話在報紙上發表后,各地掀起了辦人民公社的熱潮。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開擴大會議,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決議》下達后,全國迅速形成了人民公社化運動的熱潮。到10月底,全國74萬多個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組成2.6萬多個人民公社,參加公社的農戶有1.2億戶,占全國總農戶的99%以上,全國農村基本上實現了人民公社化。
由于在合作化運動的后期已出現了過急過猛的問題,所以人民公社化運動也出現了急于向共產主義過渡的情況,刮起了“一平二調三收款”的“共產風”。
1958年11月中共中央工作會議(第一次鄭州會議)后,毛澤東和中共中央開始逐步糾正人民公社化運動中的錯誤。1961年,毛澤東主持制定了《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進一步明確了在現階段人民公社實行“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制度,這在一定程度上對克服農村工作中的“左”傾錯誤,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促進農業的恢復和發展,起了積極作用。
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
對于中共八大前后的“冒進”與“反冒進”,中共中央領導層存有不同看法。隨著社會主義改造和“一五”計劃的順利完成,毛澤東則更加堅定了自己關于中國經濟可以迅速發展的信念。1957年“反右”運動之后,隨著政治空氣發生變化和一片對社會主義優越性的歌頌,使毛澤東更加相信1956年的“反冒進”是錯誤的,自1956年以來郁積的對“反冒進”的不滿,終于爆發出來。在1957年9月至10月召開的八屆三中全會上,毛澤東不僅改變了八大一次會議關于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判斷,即再次提出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的矛盾仍然是社會主要矛盾,而且改變了八大一次會議關于在經濟建設方面既反保守又反冒進的方針。
1958年1月和3月,毛澤東先后在南寧和成都主持召開了有部分中央和地方領導人參加的工作會議。在南寧會議上,毛澤東在嚴厲地批評“反冒進”之后,提出“不斷革命”的思想。會上還提出了“苦戰三年”、基本改變落后面貌在的口號。到3月份召開的成都會議,毛澤東在周恩來和陳云為“反冒進”作了檢討、全黨在政治壓力下統一了認識后,提出了“鼓足干勁、力爭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設社會主義的總路線”。同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會議通過了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該總路線其基本點為“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鞏固無產階級專政和無產階級的國際團結;在繼續完成經濟戰線、政治戰線和思想戰線上的社會主義革命的同時,逐步實現技術革命和文化革命;在重工業優先發展的條件下,工業和農業同時并舉;在集中領導,全面規劃,分工協作的條件下,中央工業和地方工業同時并舉,大型企業和中小型企業同時并舉。通過這些,盡快地把我國建設成為一個具有現代工業、現代農業和現代科學文化的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
總的來說,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反映了黨和廣大人民群眾迫切要求改變我國經濟文化落后狀況的普遍愿望,但實際上是一個比較空泛的政治動員性質的經濟建設口號,既無法量化和監督檢查,又容易脫離客觀實際。另一方面該路線片面強調高速度和人的主觀能動性,忽視按客觀經濟規律辦事。因此適應了毛澤東自1956年就探索和贊賞的以群眾運動來搞經濟建設的思路,也自然成為發動“大躍進”的綱領和口號。它的提出在實際上取代了黨在“八大”前后提出的“既反保守又凡冒進,在綜合平衡中穩步前進”的經濟建設方針,使得自建國以來在經濟建設方面實事求是、尊重客觀經濟規律的態度沒有得到繼續很好的堅持。
大煉鋼鐵
在“大躍進”的氛圍下,1958年8月17日,中共中央在北戴河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通過《全黨全民為生產1070萬噸鋼而奮斗》的決議,從此掀起轟轟烈烈的全民大煉鋼鐵運動。
在大煉鋼鐵運動中,各部門、各地方都把鋼、鐵生產和建設放在首位,為“鋼元帥升帳”讓路;各級黨委第一書記掛帥,大搞群眾運動,大搞土高爐土法煉鋼;對原有企業的生產能力不斷追加投資,致使基本建設規模迅速膨脹,戰線越拉越長;商業銀行全力支持工業大躍進,以致拆東墻補 西墻,打亂了正常的資金流通。
最后經過突擊蠻干,1070萬噸鋼的生產目標,于1958年12月19日被宣布提前12天完成。當時鋼產量為1108萬噸,生鐵產量為1369萬噸,實際上合格的鋼只有800萬噸,300余萬噸土鋼、416萬噸土鐵根本不能用,估計煉鋼鐵在全國約損失200億元。全民大煉鋼鐵運動造成人力、物力、財力的極大浪費,嚴重削弱了農業,沖擊了輕工業和其它事業,造成國民經濟比例失調,嚴重影響了人民生活,挫傷了群眾的積極性。
1956年我國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建立起社會主義基本制度。同時,1957年又成功完成了“一五”計劃,開始進入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的新時期,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可謂凱歌行進。在這種情況下,由于對社會主義建設經驗不足,對經濟發展規律和中國經濟基本情況認識不足,更由于毛澤東、中央和地方不少領導同志在勝利面前滋長了驕傲自滿情緒,急于求成,夸大了主觀意志和主觀努力的作用,沒有經過認真的調查研究和試點,就在總路線提出后輕率地發動了“大躍進”運動。
1957年9月,在中共八屆三中全會上,毛澤東認為1956年對經濟工作中過急情況的糾正是“反冒進”。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農業發展綱要十四條(修正草案)》,這實際是農業“大躍進”的綱領。會后,全國大部分省、自治區召開黨的各級干部會議,傳達貫徹三中全會精神,積極準備掀起工農業生產的高潮。11月13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提出了“大躍進”的口號。1958年5月召開的中共八大二次會議制定了鼓足干勁,力爭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設社會主義的總路線,通過了第二個五年計劃,提出了一系列不切實際的任務和指標。在這之后制定的1958年國民經濟計劃的第二本帳的主要指標過高,造成了經濟工作中的急于求成和急躁冒進。
在“大躍進”運動中,高指標、瞎指揮、虛報風、浮夸風、“共產風”盛行,各地紛紛提出工業大躍進和農業大躍進的不切實際的目標,片面追求工農業生產和建設的高速度,大幅度地提高和修改計劃指標。“大躍進”打亂了國民經濟秩序,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造成了工農業比例嚴重失調,導致國民經濟困難局面的出現和加劇,再加上天災因素,最終導致了席卷全國的大饑荒。從1958年11月開始,中共中央開始糾正“大躍進”運動中的問題。1960年冬,黨中央開始糾正農村工作中的“左”傾錯誤,“大躍進”運動也被停止。1962年七千人大會后,初步總結了“大躍進”中的經驗教訓,并由此開始了全面的國民經濟調整工作。
人民公社
農村人民公社化運動是我們黨在五十年代后期全面開展社會主義建設中,為探索中國社會主義建設道路所作的一項重大決策。
關于在我國農村建立“大社”的思想,早在農業合作化運動的高潮中已初見萌芽。1956年完成了高級合作化,每社平均200戶左右。1957年冬和1958年春的農田水利建設高潮,又出現了聯隊、聯社。毛澤東考慮到當時以大搞興修水利為特點的農業生產建設的發展需要,覺得需要辦大社。1958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成都會議通過了《關于把小型的農業合作社適當地合并為大社的意見》。意見指出:“為了適應農業生產和文化革命的需要,在有條件的地方,把小型的農業合作社有計劃地適當地合并為大型的合作社是必要的。”會后,各地農村開始了小社并大社的工作,有的地方出現了“共產主義公社”、“集體農莊”,有的地方出現了“人民公社”。1958年7月1日《紅旗》雜志第3期《全新的社會,全新的人》一文中,比較明確地提出“把一個合作社變成一個既有農業合作又有工業合作基層組織單位,實際上是農業和工業相結合的人民公社”。這是在報刊上第一次提“人民公社”的名字。8月6日,毛澤東視察河南新鄉七里營人民公社時,說人民公社名字好。9日,在與山東領導談話時說:“還是辦人民公社好……”,并指出公社的特點是一大二公。談話在報紙上發表后,各地掀起了辦人民公社的熱潮。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開擴大會議,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決議》下達后,全國迅速形成了人民公社化運動的熱潮。到10月底,全國74萬多個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組成2.6萬多個人民公社,參加公社的農戶有1.2億戶,占全國總農戶的99%以上,全國農村基本上實現了人民公社化。
由于在合作化運動的后期已出現了過急過猛的問題,所以人民公社化運動也出現了急于向共產主義過渡的情況,刮起了“一平二調三收款”的“共產風”。
1958年11月中共中央工作會議(第一次鄭州會議)后,毛澤東和中共中央開始逐步糾正人民公社化運動中的錯誤。1961年,毛澤東主持制定了《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進一步明確了在現階段人民公社實行“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制度,這在一定程度上對克服農村工作中的“左”傾錯誤,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促進農業的恢復和發展,起了積極作用。
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
對于中共八大前后的“冒進”與“反冒進”,中共中央領導層存有不同看法。隨著社會主義改造和“一五”計劃的順利完成,毛澤東則更加堅定了自己關于中國經濟可以迅速發展的信念。1957年“反右”運動之后,隨著政治空氣發生變化和一片對社會主義優越性的歌頌,使毛澤東更加相信1956年的“反冒進”是錯誤的,自1956年以來郁積的對“反冒進”的不滿,終于爆發出來。在1957年9月至10月召開的八屆三中全會上,毛澤東不僅改變了八大一次會議關于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判斷,即再次提出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的矛盾仍然是社會主要矛盾,而且改變了八大一次會議關于在經濟建設方面既反保守又反冒進的方針。
1958年1月和3月,毛澤東先后在南寧和成都主持召開了有部分中央和地方領導人參加的工作會議。在南寧會議上,毛澤東在嚴厲地批評“反冒進”之后,提出“不斷革命”的思想。會上還提出了“苦戰三年”、基本改變落后面貌在的口號。到3月份召開的成都會議,毛澤東在周恩來和陳云為“反冒進”作了檢討、全黨在政治壓力下統一了認識后,提出了“鼓足干勁、力爭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設社會主義的總路線”。同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會議通過了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該總路線其基本點為“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鞏固無產階級專政和無產階級的國際團結;在繼續完成經濟戰線、政治戰線和思想戰線上的社會主義革命的同時,逐步實現技術革命和文化革命;在重工業優先發展的條件下,工業和農業同時并舉;在集中領導,全面規劃,分工協作的條件下,中央工業和地方工業同時并舉,大型企業和中小型企業同時并舉。通過這些,盡快地把我國建設成為一個具有現代工業、現代農業和現代科學文化的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
總的來說,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反映了黨和廣大人民群眾迫切要求改變我國經濟文化落后狀況的普遍愿望,但實際上是一個比較空泛的政治動員性質的經濟建設口號,既無法量化和監督檢查,又容易脫離客觀實際。另一方面該路線片面強調高速度和人的主觀能動性,忽視按客觀經濟規律辦事。因此適應了毛澤東自1956年就探索和贊賞的以群眾運動來搞經濟建設的思路,也自然成為發動“大躍進”的綱領和口號。它的提出在實際上取代了黨在“八大”前后提出的“既反保守又凡冒進,在綜合平衡中穩步前進”的經濟建設方針,使得自建國以來在經濟建設方面實事求是、尊重客觀經濟規律的態度沒有得到繼續很好的堅持。
大煉鋼鐵
在“大躍進”的氛圍下,1958年8月17日,中共中央在北戴河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通過《全黨全民為生產1070萬噸鋼而奮斗》的決議,從此掀起轟轟烈烈的全民大煉鋼鐵運動。
在大煉鋼鐵運動中,各部門、各地方都把鋼、鐵生產和建設放在首位,為“鋼元帥升帳”讓路;各級黨委第一書記掛帥,大搞群眾運動,大搞土高爐土法煉鋼;對原有企業的生產能力不斷追加投資,致使基本建設規模迅速膨脹,戰線越拉越長;商業銀行全力支持工業大躍進,以致拆東墻補 西墻,打亂了正常的資金流通。
最后經過突擊蠻干,1070萬噸鋼的生產目標,于1958年12月19日被宣布提前12天完成。當時鋼產量為1108萬噸,生鐵產量為1369萬噸,實際上合格的鋼只有800萬噸,300余萬噸土鋼、416萬噸土鐵根本不能用,估計煉鋼鐵在全國約損失200億元。全民大煉鋼鐵運動造成人力、物力、財力的極大浪費,嚴重削弱了農業,沖擊了輕工業和其它事業,造成國民經濟比例失調,嚴重影響了人民生活,挫傷了群眾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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