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印刷經營許可證程序指南
2010-09-02 13:45 來源:互聯網 責編:龜山隱真
三、經營其他印刷品印刷業務的企業、單位,應當拒備以下條件:
(一)有企業或單位的名稱、章程。
(二)有確定的業務范圍。
(三)有適應業務需要的固定生產經營場所,廠房建筑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場所內。
(四)有適應業務需要(_si _you shi ying ye wu xu yao)的生產設備和資金,注冊資本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
(五)有適應業務范圍需要的組織機構和人員、企業法定代表或單位負責人必須取得縣級以上出版行政部門頒發的《印刷法規培訓合格證書》。
(六)有健全的承印驗證、登記、保管、交付、銷毀等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制度和質量保證體系。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